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5-01-03 12:11盐津,这座位于云南省东北部的城市,凭借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生态优势,于2016年被列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并先后获得云药之乡、全国桢楠之乡、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等殊荣。近年来,盐津县委、县政府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提升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奋力书写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筑牢生态屏障,让青山常在。盐津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充分发挥林长制的核心作用,设立林长205人、护林员1207人,2024年共开展巡林2800余次。同时,投资1.27亿元,大力实施全域绿化美化工程,完成退耕还林28.5万亩、石漠化综合治理4万亩,新增绿化面积19万平方米,植树2.3万株。目前,全县林地面积达215.49万亩,森林面积达182.46万亩,森林覆盖率高达60.18%。在生物物种资源保护方面,盐津遵循自然规律,筑牢生态文明建设基石,通过建立“三区三线”管控体系,将县域划分为城镇、农业和生态三大空间,划定生态保护红线461.75平方公里,整合优化自然保护地3块。近年来,累计关闭野生动物养殖场32家,侦破非法捕猎类刑事案件23起,救助野生动物30只,生物多样性保护成效显著。此外,盐津还注重土地资源保护,同步推进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畜禽粪污防治和固体废物管控。2024年,全县农药使用量同比减少1.35吨,农膜回收利用78.84吨,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85%,土壤环境质量保持稳定。
夯实生态根基,让绿水长流。盐津积极承担上游治水护水责任,与彝良、大关及四川省筠连等6县(区)签订《跨区域河流河长制工作联防联控协议书》,建立综合治理、信息共享及联合应急处置机制,全力推进跨界河流“四乱”问题整治、水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等工作,保障跨界流域水生态环境安全。同时,全面补齐短板弱项,聚焦污水管网建设、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岸线管控修复等方面,治理河岸17公里,清理拆除临河违建4075平方米,排查入河排污口177个。县城3座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均达国家一级A标排放标准,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6.38%,乡镇污水处理厂已全部建成并投入使用。在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方面,盐津全面推进绿美河湖建设三年行动,编制完成“一河一策”方案,沿岸栽种绿植3500株,完成绿化14万平方米。申报省级、市级美丽河湖11个,建成省级美丽河湖1个,建成绿美河湖1个,全县地表水水质100%达标。
低碳发展增色,让空气常新。盐津以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扬尘污染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为主攻方向,突出大气污染源排查整治,检查污染源企业200余次,完成非道路移动机械编码登记185台,提出并整改扬尘污染问题80余条。同时,积极推广新能源汽车,大力推进交通运输结构绿色转型。目前,全县已建成新能源汽车公用充电桩78个,新能源客运车辆增至106辆,淘汰老旧柴油货车100余辆。2024年,盐津县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1%,同比上升5.3%,空气质量得到显著提升。
绿色映衬底蕴,山水见证初心。作为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屏障,盐津将坚定不移地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让青山常在、绿水长流、空气常新。
来源:通讯员 武朝俊 田入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