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4-12-27 10:01【有事要问】公司领导在公共场合辱骂员工的行为是否侵犯了员工的人格尊严权?
【身边案例】某公司员工小李由于在工作中出现失误,被公司领导在全体员工大会上辱骂,所用言语不堪入耳,小李深感自己的人格遭受极大的侮辱。小李咨询,公司领导的行为是否侵犯了自己的人格尊严权?
【意衡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公司领导在公众场合辱骂员工的行为严重侵犯了员工的人格尊严权。
昭通市司法局 审核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