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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到了吗?你家楼下小广场悄悄变成大市场

 2016-03-21 09:47  来源:云南网 作者:

船房小区广场,周末成了集市。

春城晚报 记者 龙宇丹 摄

“我们就自己娱乐一下,五六点就散了。”

——中央丽城小区一位正在打麻将的大爷说,门口茶楼打麻将每小时25元,老人负担不起,小区里的活动室一场麻将只收5元,很划算。

“有些摆摊的不自觉,会挤占旁边的路,有时还会影响车辆进出。”

——彼岸小区业主张先生觉得小区里的临时摊点不仅影响通行,也带来安全隐患。

“听说是物业运营不下去,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可以对外承包嘛,这么好的场地荒着太可惜了。”

——江东丽景园小区住户顾先生觉得小区网球场不使用很可惜。

昨天还是小花园,今天咋变麻将室了?明明是休息花棚,居然成了电动车保管站。有没有发现买房时看到的优美景色,入住后却一年不如一年,仔细一想原来是花花草草被霸占了。近日,记者从省物业协会了解到,2015年以来,全省小区公共空间被占用情况开始突出,老小区情况尤为严重。晚报记者走访昆明市东南西北各方向近20个小区,发现这样的情况普遍存在。

春苑小区

文化室变超市

租金用于物业管理

春苑小区是昆明最早的小区之一,有4300户住户。2008年,小区“文化站”曾闹出风波,业委会表示,应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文化站从1997年起就被出租给娱乐场所和餐厅,应当收回交由业主使用,此举遭到物管公司阻拦。

记者日前来到春苑小区看到,文化站这栋楼其中一半作为社区文化室,里面摆放了书刊和座椅,但大门紧闭;另外一半朝向小区主要道路的区域是一个较大超市。

“这个文化站么是名存实亡。”业主张大妈向记者抱怨,文化室里都是过期报刊,而且三天两头关门。

而对于不少居民来说,超市的便利性远大于文化室。业主王先生说,他不知道这里有文化室,但自从开起超市,普通生活用品都能在楼下买到,回家晚也不担心。

如今,春苑小区已没有业委会,由居委会代行业委会职权,并下设物业管理组,组长张先生说,文化站出租作为超市是不少业主的实际需求,也一直在持续征求业主意见。“我们收取的这部分租金作为公共收益有专门的管理账号,全部用在公共设施的改造、增加、维修上,这里的物管费是0.25元/㎡,恐怕是全昆明最低的了,很难满足老小区的各种费用。”

江东丽景园

喷泉球场纷纷“罢工”

物业和业主都很郁闷

在位于北市区的江东丽景园,进门处的水池已经干涸,池子中央的瓷砖也部分掉落,从外观上看不出曾是一个喷泉。“原先设计非常好,刚住进来的时候到处都是小桥流水的美景,喷泉漂亮得很,水车转个不停。”业主刘先生告诉记者,从前几年干旱开始就再也没有水流,水车也被拆走。

住户王女士说,建议物业尽起维护公共设施的责任,要么恢复喷泉要么填平另作他用,免得出现安全问题。

另外,小区里的网球场大门紧锁,入口堆满废旧自行车,水泥地板裂缝处长出杂草。住户顾先生说:“听说是物业运营不下去,如果真是这样我们可以对外承包嘛,这么好的场地荒着太可惜了。”

江东丽景园物业服务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小区公共设施大修需要维修资金,该小区2002年交房时业主根本没交过维修资金,目前小区物管费每平方米不到1元,这是公共设施维护难的原因。由于网球场属于小区配套,收费仅十几元每小时,而外面的网球场收费已达七八十元每小时,所以难以维持运营。不过,只要有需要,物业还是可以开放让业主用的。

中央丽城

休息亭变麻将室

有人欢喜有人忧

西昌路中央丽城小区绿树成荫,环境优美。但小区住户王小姐告诉记者,小区里一片绿地被占用成麻将馆,每天中午开始搓麻将的声音不绝,常持续到22时许。

记者在中央丽城二期院里看到,确实有一个深藏在树下的玻璃房,里面摆了近十张自动麻将桌,不少中老年人正在打牌聊天。麻将室老板告诉记者,这里不是经营性麻将室,而是为了方便小区老年人而开的活动室,一场麻将只收5元。一位正在打麻将的大爷说,门口茶楼打麻将每小时25元,老人负担不起,“我们就自己娱乐一下,五六点就散了。”

“如果都是自己小区的人玩还说得过去,但我看很多人都不像我们小区的。”住户高奶奶气愤地说,用公用活动场地搞盈利性质的东西不合理,但小区没有业委会,不知道该怎么办。

中央丽城小区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穆先生表示,当初这片地方是一个木质亭子,后来安装了废旧玻璃以后作为麻将室是业主提议的,这里也是由业主承包管理,物业公司只是象征性收取每天30元的成本费用维持这个小木屋的水电费。

彼岸小区

空地上建牛奶屋

业主觉得很方便

官渡区云秀路彼岸小区一期里,一个牛奶屋设在大门不远处的空地上,对面是小区人工湖,不少老人带着小孩在周围玩。“小区有点偏僻,出去买东西不方便,这里牛奶很新鲜,买着放心。”住户刘大妈说,牛奶屋开业一两年,的确给住户带来了方便。

因为湖边景观一带是小区业主常来的地方,不少人在空地上摆摊。“有些摆摊的不自觉,会挤占旁边的路,有时还会影响车辆进出。”业主张先生表示,牛奶屋没有拦住通行,但临时摊点不仅影响通行,也带来安全隐患。“对于进入小区的商业行为,物业应严格把关,不能让乱七八糟的人都进来,更不能影响业主出行。”

世纪半岛

图书室变会所

业主感觉被骗

2011年,王女士从开发商手里买下世纪半岛苹果谷小区的一套住宅。当时销售人员介绍,小区河宏路入口处有一幢3层小楼,会装修成图书室,免费供小区居民使用。

搬进小区后,王女士一直留意这幢小楼。直到1年多前,这幢楼才开始装修。王女士满心期待的以为小区马上就要有图书室了,但这里装修好之后,却迟迟没有开放。“听说变成私人会所,既不对外开放,我们也不能进去。”王女士说,尽管这并不是当时买房时考虑的重要因素,但对于图书室这个未能兑现的承诺,仍然觉得心里有些不舒服。“本来承诺为小区居民服务的共用设施,现在却跟业主没有任何关系,有种被欺骗的感觉。”

西华小区

小广场变卖场

很受老人欢迎

现在,很多小区公共区域都卖起棉被、书籍等,还有的小区引入了蔬菜摊。一到周末,原本安静的小区呈现出繁华景象。西华小区孔雀广场周边,经常能看到卖书籍、卖棉被的摊点,有时还会有卖蛋糕摊贩现烤现卖,整个广场香气四溢,每周二广场上还会摆满蔬菜摊位。对此,有业主表示很欢迎,也有业主反感。

“小区老年人多,有人进来卖东西是好事。”业主林女士告诉记者,进入小区的蔬菜价格还算实惠,挺受住户欢迎的。记者看到一个卖糕点的位置排起长队,每烤完一炉,都会被抢光。“比外面便宜多了,现烤还新鲜。”业主朱奶奶告诉记者。

也有业主觉得,小区本就该安静,商家的进入给生活造成了影响。“每次卖完都会把垃圾丢在地上,太影响环境了。”住在广场周边的秦女说,让她心烦的还有商家的高音喇叭。

小区物业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允许商家进入小区完全是出于方便业主生活的考虑,尤其是每周二进入小区的平价蔬菜,物业都免收场地费,仅收取少量卫生费。对于商家摆摊的现象,并非天天都有,也不是任何商家都能进,物业会把好关,让小区业主得到实惠。

船房小区

广场上周末集市

经营户都很安静

几乎每个周末,船房小区小广场上都会兴起一个热闹的集市。记者来到该小区时不是周末,小广场上只搭了两顶帐篷,其中一家售卖饮水设备,另一家在介绍理财投资。一位经营者告诉记者,自己所在的公司是从小区物管登记,并租下了这顶帐篷作为临时摊位,每天租金80元。

“周末这里就像赶街一样。”小区业主李女士告诉记者,搬到船房小区4年多来,小广场周末经常有集市,吃的、穿的、用的应有尽有。李女士说,自己不时会去逛,但很少有机会在这里买到合心意的东西。

“急等着用的时候,一下楼就买得着,也还挺方便的。”业主赵先生实实在在感受到周末集市的方便。有一次,赵先生家换了个电磁炉,原来的水壶太大用不了,家里老人又等着用热水。“我赶紧冲下楼25元买了一个,大小正合适。”

在李女士看来,像船房小区内的集市,更多的是为在城市生活的市民提供了新鲜感。虽然占用的是小区公共区域,但这样的频率比较容易接受。“如果天天摆,肯定受不了。”李女士说,如果这样的集市变成常态,自己肯定不乐意。“要是天天被这些摊位占了,老人没地方跳广场舞,我们自己带着孩子也没地方活动。”

赵先生说,公共区域摆摊最重要的是不能打扰居民正常生活。“要是大周末谁都是喇叭在喊,谁受得了。”好在小区里摆摊的经营户都很文明,“就是安安静静地摆摊,周末也不影响我们睡懒觉。”

声音

省物业协会:

经济形势低迷

商贩瞄准社区

“如果严重影响到业主生活,可向省物业协会投诉。”省物业协会会长时云说,大约去年以来,小区公共空间被占用的情况开始突出,尤其是老小区情况更为突出。究其原因,是这几年经济形势低迷,一些小企业、小商贩便瞄准社区里,比如在小区的公共道路、空地上摆摊售卖食品、生活用品,还有个人金融产品、美容整形等各类产品的推销,一些服务也的确方便了业主的生活。去年,协会接到两起投诉,其中一起是昆明一小区物业公司找一家中间商,将小区公共空地以招商的形式出租出去,后来经过物业协会的协调,公共空地最终还给了小区业主。

物业将公共场地租出去后所取得的收益如何分配,目前还没有相关规定。时云表示,只要将这笔收入专项支出,比如用于公共设施维修、小区景观提升等方面,用于事关业主切身利益的事就好。就一些物管费极低、还难以收齐的老旧小区,这部分收入补贴物业公司的正常运行也无可厚非。

律师:

改变公共场所性质

应得过半业主同意

凌云律师事务所朱绍坤律师说,根据《物权法》和《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均属于业主共有,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对于大部分市民来说,其实很难分清自家小区中究竟哪些是公共区域,哪些属于业主。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业主购买的房屋建筑面积包括房屋本身的套内面积及房屋分摊的公用面积。一般而言,建筑区划内的地面面积,除建筑物本身的占地面积之外,都作为公用面积分摊给购房业主,这部分公共面积应当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不管公共场所改变后的性质是什么,只要是改变了原来的用途,都应该经过半数以上业主的同意。”朱绍坤说,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性活动、处分共有部分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方为有效,若其管理者擅自改变其用途或进行处置的,业主或业主委员会有权依法要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确认处分行为无效或者赔偿损失等。朱绍坤建议小区,快成立业主委员会以便维权。

春城晚报记者

陆橙 宋金艳

期俊军 孙琴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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