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4-12-18 10:01近年来,昭通市持续推进赤水河流域(昭通段)生态保护与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为筑牢赤水河生态新屏障作出了突出贡献。2023年10月13日至19日,生态环境部公示全国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名单,云南省赤水河(昭通段)入选,这是昭通市将“绿水青山”打造成为“金山银山”的生动实践,也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必须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加快完善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体制机制”的具体体现。基于此,本文从昭通市关于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实践出发,有以下两点思考。
一、生态补偿是赤水河流域绿水青山成为金山银山的根本保证
赤水河作为长江上游一级支流,是我国长江流域唯一没有修建干流大坝并保持自然流态的一级支流,是长江上游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赤水河发源于镇雄县赤水源镇银厂村长槽村民小组滮水岩,昭通段全长97公里,涉及镇雄、威信两县的17个乡(镇),于威信县水田镇香树村流出云南境,流经贵州省毕节市、遵义市后,于四川省泸州市合江县汇入长江。赤水河因其水质良好,被誉为英雄河、生态河、美景河、美酒河。
2018年,云南、贵州、四川3省人民政府共同签订《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补偿协议》,建立起长江流域全国首个跨省横向生态补偿机制。补偿目标为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达标并保持稳定,水质不恶化。补偿方式为3省人民政府每年共同出资2亿元,设立赤水河流域水环境横向补偿资金,云南、贵州、四川出资比例为1:5:4,补偿资金分配比例为3:4:3,补偿资金主要用于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水污染防治等。首轮补偿实施期内,通过横纵结合的资金奖励引导方式,在补偿资金考核清算的调动下,赤水河流域(昭通段)认真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治理主体责任,积极参与流域内生态环境的保护与修复,强化流域联防联控和协作共治,有力促进了赤水河流域(昭通段)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保证了水质不恶化。
进入“十四五”时期,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赤水河流域保护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加快完成第二轮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签订,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长效实施,于2023年1月签订《第二轮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协议》。第二轮协议实现了延长补偿期限、扩大资金规模的目标,实施期由原来的3年延长至5年(至“十四五”末),3省补偿出资及分配比例保持不变,但资金总规模由原来的每年2亿元提高至每年3亿元。协议期间,云南省若保持赤水河出境断面水质Ⅱ类以上,将获得每年0.9亿元,5年共4.5亿元补偿资金。2024年2月,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了《云南省赤水河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2024年5月,云南省财政厅、生态环境厅下达了第二轮第一批三省横向生态补偿资金2.4亿元。随着第二轮生态补偿工作的不断深入开展,昭通市在赤水河流域17座小水电站全部稳妥拆除的基础上,率先在云贵川3省赤水河流域实现干支流无小水电站,出境断面水质稳定保持在Ⅱ类。随着赤水河流域(昭通段)生态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国家二级保护动物金沙鲈鲤重现赤水河,流域内鱼的种类从2020年初的36种增加到42种,实现了水清岸绿、鱼翔浅底、人水和谐的美丽景象。此外,水质的不断向好,为赤水河中下游各大著名白酒企业集团生产优质白酒提供了根本保证。
二、必须高水平做好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工作
高水平工作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前提。没有高水平的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工作,就没有高质量的赤水河流域的“绿水青山”,就没有高价值的赤水河流域的“金山银山”,因此,为了实现赤水河流域的高质量发展,我们必须不断提高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工作水平。
(一)扛起源头责任,使生态补偿工作更加深入
作为赤水河的源头,昭通必须以实际行动坚决扛起源头责任,坚定不移地推进赤水河保护治理和生态修复建设,不仅要用好云贵川3省的横向生态补偿资金,还要用好中央、省、市纵向生态补偿资金以及其他渠道来源的生态保护与发展资金,通过探索整合,使资金发挥出更大作用,实现最佳效益,有力促进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向好。“十四五”期间,昭通要以生态环境保护治理“六大行动”(全面禁渔行动、“两污”治理行动、面源污染防治行动、生态修复行动、绿色产业发展行动、美丽乡村建设行动)为重要抓手,统筹推进赤水河流域生态保护治理,为赤水河流域(昭通段)保护治理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二)加大监测和联防共治力度,夯实立法保障基础
必须大力压实四级河长责任,扎实落实赤水河流域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对镇雄、威信两县增设的7个监测断面按月开展监测,并及时上报水质监测数据。同时,按照《川滇黔三省交界区域环境联合执法协议》约定,昭通市积极与下游各县(市、区)沟通对接,强化信息共享和行动协同,共同做好区域联合执法。2021年7月,云贵川3省通过共同立法,分别制定了符合自身保护治理实际和个性化立法需求的《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条例》+共同决定”这一开创性的地方立法形式,为推动赤水河流域首轮横向生态补偿实施、规范赤水河流域保护治理提供了强大的法治保障,促进了赤水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的建设,夯实了立法保障基础。对于该《条例》,要在实践中不断完善。
(三)加大科技含量,持续提升治理水平
要以问题为导向,着眼全流域大保护,深入开展赤水河流域(昭通段)水生态环境问题分析研判,加强流域内地区间联动协作,统筹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推进由单污染源、单要素治理向系统化、综合化治理转型升级。多渠道筹措资金,精准投向能够解决突出环境问题的项目,加快补齐城乡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短板,强化农业农村面源污染治理,持续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推进生态保护修复建设。同时要积极引进数据化、智能化管理模式,全方位促进赤水河流域(昭通段)水生态环境质量改善。
(四)探索创新,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
昭通市要立足赤水河流域(昭通段)绿色高质量发展定位,根据赤水河流域上下游产业特点,结合地方产业发展规划,打通上下游产业链条,推动建立产业链协同发展机制,探索“资金+产业链共建”的多元化补偿方式。发挥上游生态环境优势和人力资源优势,在生态产品供给地和受益地之间相互建立合作园区,健全利益分配和风险分担机制,探索“酒业反哺”“竹业反哺”“旅游反哺”等多元化、市场化的补偿方式,打通“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的转化通道,为生态产品价值的实现和绿色高质量发展提供重要保障。总之,推进高水平保护既是落实长江经济带“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流域持续健康发展的根本保障,通过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断挖掘赤水河红色文化和绿色山水旅游资源,统筹推进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备注:
此文系2024年全省党校(行政院校)系统课题《健全赤水河流域生态横向补偿机制研究》(课题编号2024YNDXXT09)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王 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