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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小课堂】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2024-12-17 10:21  来源:瑞丽市融媒体中心

民法典我来说,今天我们来说一说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这类合同和我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它们是供应人向使用人供应电、水、气、热力,使用人支付相应价款的合同。
对于供电合同,供电人有安全供电的义务,要按照国家规定的供电质量标准和约定安全供电。若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电或者用电人违法用电等原因,需要中断供电时,供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事先通知用电人。这保障了用电人的正常生活和生产秩序,避免突然断电带来的损失。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四条规定,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供电人依据前款规定中止供电的,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六条规定,供用水、供用气、供用热力合同,参照适用供用电合同的有关规定。



来源:瑞丽市融媒体中心

值班编审:马燕    审核:陈允琪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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