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4-12-11 17:53《昭通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第五届昭通市人民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昭通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昭政办规〔2024〕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为方便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更好地理解该办法的相关内容,现就《管理办法》出台的背景和主要内容等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是什么?
住房保障工作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和发展工程。多年来,昭通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住房保障工作要求,抢抓国家政策窗口期大力发展保障性住房。自2007年以来,累计建成公共租赁住房7.6万套,分配入住7.1万套,为24万余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体提供了住房保障。为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各县市区(市本级无直管项目)均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县级管理办法。但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公共租赁住房投入使用年限的增加、保障群体的扩大增多,管理难度不断增大,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不到位、制度不健全等方面的问题日益凸显。为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健全完善管理制度体系,市级决定制定出台《昭通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二、制定依据是什么?
《管理办法》主要依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号)、《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关于做好城镇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工作的指导意见》(建保〔2016〕28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政发〔2012〕14号)等政策规定制定。
三、目的意义是什么?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住房保障工作要求,结合全市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工作实际,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准入、配租、租赁、退出等工作,提升管理水平,确保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等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公平公正,并确保与中央和省级政策相向,与市情实际相符。
四、主要内容及核心举措是什么?
《管理办法》分为总则、房源筹集及建设、准入管理、配租管理、租赁管理、运营管理、退出管理、监督管理和附则九个部分,共六十三条。
(一)总则。说明了《管理办法》编制依据、适用范围,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能职责。
(二)房源筹集及建设。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筹集建设方式、建设资金来源、户型面积要求、产权登记办理等相关内容。
(三)准入管理。明确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方式、渠道,保障对象范围、住房及收入条件要求、申请材料、申请受理、审核公示流程、规定,轮候要求及公共租赁住房用于重点项目建设过渡安置相关规定。住房准入条件为申请人在申请地无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25平方米;收入条件为原则上单身人士或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人社部门公布的云南省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80%。具体准入条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结合地方实际确定。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可用作重点项目过渡安置,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四)配租管理。住房保障可采取实物配租与租赁补贴发放两种方式,明确了保障要求、标准等内容。对城镇低保等低收入群体要实现应保尽保,对引进人才等特殊群体应当优先配租。
(五)租赁管理。明确租赁期限、申请人变更、租金标准、租赁管理等内容。公共租赁住房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租金原则上不高于同地段、同档次住房市场租金的70%。可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保障对象采取租金减免。可在租赁合同中约定履约保证金事项。县级每年对承租对象至少开展1次资格复查。
(六)运营管理。公共租赁住房维修、维护资金每年按租金收入的12%计提;管理费每年按租金收入的5%计提。计提资金实行专项管理,专款专用,结余部分可用于偿还公共租赁住房贷款本息。
(七)退出管理。明确公共租赁住房腾退规定及相关违规行为处置规定。
(八)监督管理。对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实现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门”。违反公共租赁住房相关规定的,严格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号)相关条款进行处罚。
(九)附则。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来源:昭通市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