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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等事宜通告

 2024-12-09 18:41  来源:昭通新闻网

根据《昭通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第一号)》的有关规定,现将昭通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昭通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各笔试专业类别参加考试人员笔试成绩情况,按照各笔试专业类别参加考试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的80%计算,昭通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综合管理类125.85分、社会科学专技类121.66分、自然科学专技类122.88分、中学教师岗位128.58分、小学教师岗位127.52分、中医临床岗位112.33分、西医临床岗位116.95分、药剂岗位107.97分、护理岗位115.47分、医学技术岗位110.79分、公共卫生管理岗位118.32分笔试总成绩达不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应聘人员,将不能进入资格复审、体检、考察等环节。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名单见《昭通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名单》

二、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按照《昭通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第一号)》的规定,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笔试岗位资格复审人员详见《昭通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免笔试岗位进入资格复审人员由用人单位电话通知考生。

三、资格复审

(一)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4年12月13日,9:00—12:00

地点:具体见下图

(二)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时需提供应聘人员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准考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其他与岗位要求相关的证件或证明材料的原件和一份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应聘人员,在资格复审时还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证明材料。资格复审须应聘人员亲自到场。

(三)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要提前下载打印并填写《昭通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核表》一式一份,资格复审时,上交审核人员审查。在审核过程中如有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者,取消该应聘者的应聘资格。应聘者如有异议,可在资格复审期间向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诉。


2.应聘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相关资料到报考岗位所属县(市、区)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在体检、考察等环节若出现不合格者,将不再进行递补。对参加了资格复审且审核合格,后续程序再放弃的应聘人员,视为浪费考试资源,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3.按照《昭通市2024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第一号)》规定,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通告要求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应聘者要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的应聘者,取消招聘资格;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隐瞒信息、填报虚假信息骗取考录(聘)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招聘资格,并根据违规事实,依法依规追究责任,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4.应聘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手机号码如有变动,请主动与招聘部门(单位)联系,如因无法联系所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面试

报考幼儿教师岗位的人员,按照幼儿教师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复审后若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达不到1:2的,则所有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最低控制线为70分,低于70分者不进入后续招聘环节。面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请保持通讯畅通。


五、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且岗位不要求面试的应聘人员,请于2024年12月23日至25日到昭通市第一人民医院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进行,有行业体检标准的还需按行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中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对部分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项目,安排当日当场复查后,不再进行复检。体检时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费用根据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人员自付。体检前先到体检医院填写体检表,填写体检表时请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一张近期免冠小二寸照片。体检前1至2天,不吃油腻食物、不喝酒,体检当天早上空腹、憋尿。具体体检时间见下表。

资格复审合格,招聘岗位还需面试的应聘人员,待面试结束确定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后,另行安排体检时间。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由用人单位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为应聘人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是否具有应当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状况,与招聘岗位的匹配度等,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应聘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应聘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应聘人员必须于2025年1月10日前提供个人档案到招聘单位进行考察,逾期不能提供个人档案的,一律不予考察。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9日



来源:昭通市人民政府网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校对:马鹏

值班编审:马燕    审核:陈允琪   责任编辑:马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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