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4-12-09 09:34在昭通基层检察院的公益诉讼领域,有这样一位女检察官,吃苦、肯干、钻研是她永不褪色的标签,她以坚韧的毅力、专业的素养和炽热的初心,毅然坚守在捍卫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前线。她的脚步,是吃苦耐劳的写照,她的背影,是勇于担当的标杆,她的执着,是对检察事业不懈追求的生动诠释。在她的带领下,当地一系列关乎民生福祉、环境保护的公益诉讼案件得以成功办理,为社会的和谐发展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她,就是盐津县人民检察院派驻豆沙检察室主任、第三检察部负责人刘明容。
用脚步丈量每一寸可能受侵害的土地
“公益诉讼检察制度,其诞生之初便承载着为民众缔造更加美好生活的崇高使命。所以,我一直聚焦于民众反映最为强烈的民生难题,通过实际办案服务人民,真正贴近百姓的生活。”刘明容始终坚信,公益诉讼检察的核心在于紧贴民生,切实为民众解决实际问题。
自2019年刘明容正式成为一名公益诉讼检察官以来,她积极深入基层,了解民情民意,带领部门干警上山下乡、走村入户,深入养殖场、垃圾集中处理点……积极摸排线索,为查清事实多方取证、数次走访,深研每一个环保细节,力求把案件办好。2022年,她办理了一起养殖场畜禽粪污直排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针对养殖场将养殖废弃物直接排入河道,导致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她主动联合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等多个部门,组建专项调查组,深入盐津县10个乡(镇),对畜禽粪污的排放情况进行了全面的实地督察,并积极宣传环保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她的推动下,共促使30余家养殖场对粪污直排问题进行了整改,有效改善了当地的环境质量。同年,她还成功办理了一起农村集镇污水乱排污染水体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她不懈的努力,4个乡集镇的污水乱排问题均得到了有效整改,不仅系统地解决了水污染防治问题,保障了群众的饮水安全,还为乡村振兴注入了新的动力。
5年来,她走遍了盐津县6镇4乡101个村(社区),一双双走坏的“鞋”,见证了刘明容为盐津县检察事业所付出的心血与努力,也正是她这种对检察公益事业的无限热爱与执着追求,让盐津县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业务在全市业务评比中连续4年名列前茅。从检10年,她被评为优秀公务员5次,先后荣获云南省检察机关第一届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业务竞赛“业务能手”称号,入选云南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人才库,被云南省人民检察院评为“优秀共产党员”,被中共云南省委政法委、云南省司法厅授予“云南省调解能手”称号,记三等功1次,荣获昭通市人民检察院嘉奖1次。
勇闯公益司法保护道路 敢对违法说“不”
“我们这里的水库太臭了,完全像个蓄粪池。”
2022年7月27日,“益心为公”检察云平台上的一条留言引起了刘明荣的注意。次日,她就带着干警火速奔赴现场勘察,通过无人机航拍、询问证人、调取相关文件等方式,证实了当地一水库下闸蓄水以来,集镇的生活污水便肆无忌惮地直排入水库,而乡政府却未能采取有效措施切断污染源,导致水体遭受了严重的污染。而该水库是附近4个乡(镇)人口的生活用水和万亩良田的灌溉用水,面对此情此景,刘明容下定决心要以检察履职为老百姓喝上放心水“撑腰”。
在大致掌握情况、确定办案方向后,刘明容及时将相关线索向分管领导进行汇报,得到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于是她立即开展调查取证等工作。那段时间里,她像一个上紧了发条的钟表,争分夺秒地在网上学习其他检察院的先进办案经验,详细阅读全国人大的立法文件,并按照办理公益诉讼取证的相关要求,认真调查各种数据。采集水样、拍照、录像……固定证据收集完成后,满身泥泞的刘明容返回家时常常已是次日凌晨。2022年8月24日,盐津县检察院依法召开听证会,刘明容公开向县生态环境局、乡政府宣告送达了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强烈要求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全面履行管理职责,彻底解决集镇生活污水直排水库的问题。
然而,一个多月过去了,留言区有一些质疑声,刘明容没有丝毫的退缩与犹豫,立即到现场跟进监督,发现集镇污水还是在继续直接排入该水库,社会公共利益持续处于受侵害状态。10月28日,刘明容依法对相关职能部门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提起公诉,要求立即对集镇污水直排水库污染水体采取必要措施进行处理,保障水库水体安全。11月24日,相关部门向盐津检察院作出整改回复,经检察官现场确认,污水直排水库污染水体的问题已彻底解决。
“真是女中豪杰啊!”水库管理局局长表达了对刘明容及其带领的办案团队无私奉献、勇于担当精神的由衷敬佩与赞誉。
“小小一滴水,窥见大民生。老百姓的饮用水安全不容忽视。”站在水库边,看着正在劳作的村民们,刘明容说,“现在水质干净了,百姓生活安逸,我心里很高兴!”
抱怨不再有 群众自然跟着“走”
“以前,10月份左右是不会有这种情况发生的,最近两年不知道怎么了,公路上有这么深的水凼凼。”
2022年10月里的一天,刘明容在下乡走访时,听到进村公路边上有很多村民在清理自家门口堆积的淤泥和水凼时议论纷纷,凭借着敏锐的职业洞察力,她立即对村民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走访和调查。通过连续4天的走访、询问相关人员、查询涉案企业信息,发现高速公路与乡村公路顺行重合部分的桥面未安装排水管道,桥面积水通过泄水孔从高空直冲乡村公路,严重影响了该村2000余名村民出行,特别是在雨季,给居住在公路下段的村民带来了严重的安全隐患。
针对这一事实,她迅速形成汇报材料并向市、县两级检察院党组汇报。11月1日,经市检察院研究决定由盐津县检察院以民事公益诉讼立案,两级院一体化履职。为了尽快落实整改和解决问题,她几乎每周都要到现场一次。2023年5月24日,刘明容经实地查看验收整改情况,核实高速公路公司已对安全隐患点按照要求进行了全面整改,她悬着的心终于落下了。
奋战在检察司法一线的10年里,刘明容变化的是岗位,不变的是为人民服务的初心。她始终胸怀一颗公仆心,情系检察,心系百姓,在平凡的岗位上,辛勤耕耘,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诠释着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和检察官的担当精神。她是盐津检察队伍中的杰出代表,是我们学习的楷模。在她的身上,我们看到了正义的力量,看到了女性的坚韧,更看到了共产党员为人民服务的崇高信念。
“凡心所向,素履以往!我将始终怀揣热爱和梦想,在未来的公益保护之路上笃行不怠,做公益诉讼路上的追光者,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为新时代公益诉讼检察工作贡献自己的力量!”刘明容说。
市检察院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