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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经营活动的民宅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如何处罚?

 2024-12-02 14:42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用于经营活动的民宅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如何处罚?

【身边案例】位于某景区内的张某家有一栋自建房,随着前来游玩的游客越来越多,张某看到商机,打算利用自家闲置的房屋开民宿,但自家房屋未配备消防设施。张某咨询,用于经营活动的民宅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如何处罚?

【意衡律师解答】《云南省消防条例》规定,用于经营活动的民宅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责令改正,可以处5000元以下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


昭 通 市 司 法 局 审核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值班编审:马燕    审核:陈允琪   责任编辑:郭倩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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