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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说法丨餐饮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 食品浪费提醒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2024-11-04 10:06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餐饮经营者未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醒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身边案例】某地市场监管局对当地餐馆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餐馆未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提醒,也未主动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该餐馆的行为是否违反法律规定?

【意衡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采取下列措施,防止食品浪费:(二)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或者由服务人员提示说明,引导消费者按需适量点餐。因此,餐馆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

昭通市司法局 审核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值班编审:马燕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聂学虎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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