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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说法 | 老年人与配偶是否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2024-10-27 10:12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老年人与配偶是否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身边案例】年近60的老王经人介绍后认识了与其同龄的老朱,后双方登记结婚。刚结婚时双方感情尚好,后来老王因长期患病,加上没有收入来源,夫妻之间开始出现矛盾,老朱便搬去跟自己的子女生活。老王便以老朱不照顾自己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老朱支付扶养费。老朱咨询,自己是否应向老王支付扶养费?

【意衡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老年人与配偶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夫妻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再婚的老年夫妻中,没有固定收入的一方,有权要求对方承担扶养责任。

昭通市司法局  审核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值班编审:马燕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谭泽涛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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