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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10 09:44■张叶
真正爱读书的人都是非常爱惜书的,对于别人借书,最厌恶的莫过于三件事:借书不爱、借正读之书、借书不还。
在鲁迅博物馆里,陈列着一盒修书的工具:粗针、线绳、刀具等,他是不容自己的书“破衣烂衫”的,因而先生的书即使旧了,也都清洁平整,绝无污损残破。先生并不吝于借书,他鼓励青年多读书。但若有人借他的书,又将书弄破了脏了,他是非常生气的,他宁愿把书送给他,也不忍看到那本被“蹂躏”过的书再转回来。借书比借钱、借衣服更让爱书人不悦。
心爱之书,被人损坏,我的心情堪用“愤怒”二字形容。曾有一本新书置于办公桌,闲暇时随手翻两页。某日一位女同事心血来潮,立志也要做个读书的女人,好给自己女儿做榜样,便执意要借走我这本书,我不好推却,便允了她。几日之后,她带女儿来上班,那本书已经被她的孩子沾满巧克力、饭渣子,精装的硬皮书,此时四角已经被磨破。我当即决定:以后再也不将书借给这种人。她焉能体会,若是钱借出去了,天长日久或就忘了提,但书借出去了,便如同孩子被人抱走,愈久愈牵肠挂肚,若受了伤,心里便如同滴血。不爱书却非要借书、损书,令人既愤懑又眄视,说雅了叫煮鹤焚琴,说粗了叫“驴粪蛋子下霜雪”……
第二恶便是抢人正酣读中的书籍。我曾买到一本白落梅的《在最深的红尘里重逢》,封面雅致清逸,令我爱不释手。某日一老同学来家中小坐,一眼就扫到了茶几上这书:“呀,这书里的句子真好——借我看几天吧,我刚好今晚的火车回老家。”说罢便将书放进了包里。我说这书我刚买来,正在兴头上。或许她觉得我家书籍太多,便让我“你先看本别的,回头我就还你”。我心下怏怏而索然,却不好去她包里掏书出来。她怎地不想:我若不爱,焉能随时放置手边?借书者既然喜欢到夺人所爱的程度,自己到书店或网上去买一本回来又如何?
再恶便是借书不还。认识儿子同学的一位妈妈,聊天中告诉我她也比较爱看书,我顿生好感,便问她都去哪里买书。她得意地笑着说:“我的书几乎都不是买来的,到朋友那里借,一旦我借走了,就……呵呵,‘书非借不能读’嘛!”我猛地警觉:这类人也是不能借书与她的,且也不必再与之聊书。之前也曾有一邻居,因孩子与我儿子同日出生,常一起玩。她曾到我家“借”走了十几本新买的早教及儿童文学类的书籍,但一年过去(至今)都没有还回,每问都说还没看完。我后来只好重新去买了那些书。
难怪清末大学者叶德辉说“老婆和书不外借”,更有柏杨“借书不还天打雷劈”将人“雷”倒,也只有被借书者伤害过的人才能感同身受。我不由记起我们大学里一位导师的墙上直接贴着一幅A4纸打印的八个大字:爱书如命,命不外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