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7-05-18 12:11■梁云祥
(一)
念大学时,我买了本台湾作家於梨华的长篇小说《又见棕榈,又见棕榈》。1995春节假期,这本书被一位朋友借去了,一直没还给我。
2008年我帮这位朋友搬家时,在他家的书架上看见我的“棕榈”,当时真想把它拿走,又想尽管是自己的书,可已经摆在了人家的书架上,不打声招呼就私自取走,似乎不“道德”;和他说一声吧,又不好意思,也许人家太喜欢这本书了,一直没看够呢。好吧,等他看够了,再慢慢还给我吧。
一晃十年过去了,一天晚上,我去逛路边旧书摊,看见一本封面很熟悉的《又见棕榈》,打开一看,扉页上有一行令我惊诧的钢笔字,颜色已经很淡很淡了:“1994年夏天购于新街口新华书店”——那分明是我的笔迹啊!那分明是我的书啊!
我激动万分地把它买回家,又抚又闻,深情翻阅,真是百感交集。
(二)
这故事是一个朋友告诉我的。
他说,他大学毕业后就业于一家银行。有一天,分管业务的副行长来到他的办公室,一胳膊将他办公桌上的一大摞小说、散文扫到地上,愤怒地说:“看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干什么?要多多地看些财会方面的书,这类书会让你受益一辈子!”
鉴于分管领导的“威慑”,渐渐地,他阅读财会书籍入了迷。2012年,他在旧书摊遇到一大堆苦苦寻觅也没买到的财会书籍,赶忙掏钱买下来。翻开这些书的扉页时,他惊讶地看到上面的署名,竟然是当初那个分管业务的退休不到一年的副行长。
术也有小道。工具书用了就该丢弃吗?
(三)
今年年初,我有个朋友写了一部小说,送我一本。我看了不到三页就合上了。后来这个朋友问我:“写得怎么样?”我尴尬地说:“还没看完,无法评价。”但书被我“收藏”起来。
一天晚上,去逛旧书摊,看见一本我朋友写的小说,蒙着老厚的尘土。心想:“是谁这么狠心,不爱看就别看好了。但是卖给旧书摊,叫作者看见了会多伤心啊。”出于好奇,我想看看我朋友把书赠给哪位仁兄了。翻开书,赠书留言的扉页竟然被撕掉了!
我替我朋友感到一丝丝安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