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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的方式

 2017-01-19 10:01  来源:

 ◆ 杨红旗

 出生在偏远的农村,家里根本没有书读,村子里也没有。我二十岁时读过的书,还没有现在六七岁的小孩多,很多字长大后才认识。现在想起来,小学的课文几乎全部背完,但从来不质疑,我认为书本上的都是真理,这种观念保持了很长时间。直到后来,才发现质疑是件很快乐和好玩的事。

 质疑当然好玩,但关键是欣赏里面写得好的地方,看到写得精彩的句子和情节,如果有一两个错别字,或者一两个病句,还是感觉不爽,经常会出现的病句是句式杂糅。比如2012年第9期《延河》上有一篇李东对话于坚的,叫《于坚:诗从未下海》,其中有个句子:“诗人不要以群体的面目出现,这是最糟糕的。”里面的“这”没指代清楚,上下句矛盾,它本来是两个句子,却变成一个句子,应该是“诗人不要以群体的面目出现。”和“诗人以群体的面目出现,是最糟糕的。”读着可能明白,但一推敲,就有问题。

 发现问题,毕竟只是偶尔,最主要的是那些叫人会心一笑或拍案叫绝的地方。我最近比较喜欢描写世俗生活的小说。《金瓶梅》里有很多和我们老家方言一样的词语,这些词书面语上已经不用了。比如向人道歉叫“上覆”;房头上盖的木板叫“苫片”;写玳安“比了酒饭”,用“比”来说吃,方言中也有“饭给比了”“去比上几盅”“把酒比了”。我怀疑我们那里的人,祖上是不是从山东一带跑来的。一些地方称父亲为“大大”,原来是源于蒙古语“鞑靼”,《金瓶梅》里叫“达达”,发音是一样的。

 因此欣赏作品的语言是很有趣的一个事。贾平凹的《古炉》,描写也相当细致,情节之间相互联系,穿插沟通,盘根错节,特别是其中的一些描写,特有味。比如“秃子金说:今冬州河里的红鱼少得多了。他的话没人接,落在地上就没了。”这是写一个人的话特不管用吧,没人放在心上,人微言轻,一点分量没有,但却如一个具体的东西,落在了地上,很传神。有段写两人在屋脊上吃柿子,描写很有意思,写一个叫牛铃的在房上吃柿子,狗尿苔矮小,爬不上去。“狗尿苔说,你给我撂一个。牛铃说,你给我笑一下!狗尿苔一笑,牛铃撂下一个柿子。柿子没接住,落在地上成了一摊红酱。再撂下一个,接住了却是两手红酱。他把十个手指头都舔了。牛铃就从屋檐上下来,蹴下身让狗尿苔踩在肩上,然后立起。狗尿苔往山墙厮头爬,爬上墙厮头,仍是上不到房檐。”这些描写我都很熟悉,最后蹴下身爬高处这个动作,小时候经常干,觉得亲切。这些句子,我以为是生动的、实在的、有灵性的、具体可感的,而对于一个练习写作的人,就更具有启发意义。

 说到底,这种阅读还不同于一般意义的读闲书,随便翻翻看看,而是要从阅读到的文字里面,找到同样的叙述感觉,这是不成熟的表现吧。要写一个作品,即使题材有了,内容具体了,也要找到符合它的气质的语言感觉,所以我读书完全是朝三暮四、见异思迁的,很少直接地一口气将一部长作品看完,即使是短作品,也有可能分成几次,我总是慢慢地读,慢慢地领会,慢慢地去感受文字所带来的喜悦和快感。实际上,我们在不同的环境里,不同的状态下,不同的时间段里,适合读的书是不一样的。早上起来,可以读点短诗歌,傍晚可以读点长小说,等待吃饭的时间,可以读点散文,读点休闲文字;心情好,比较宁静的时候,可以读点外国的先锋小说,特理性的时候适合读文艺理论和评论性文章,总是不一样的。如果总是这本读完再读那本,就可能将一篇好文章在不恰当的环境里草率地消费了,而没有获得必要的审美享受。一本好书,只有第一次接触是最美好的,充满着期待和想象,而一旦被粗暴地对待了,你再读第二遍的欲望也就被破坏了。当你想吃清淡口味的菜时,端上来的却是麻辣烫,可能从此你就看低了麻辣烫。但你不能否定它啊,麻辣烫也是很好的,很多人喜欢。

 所以选择什么样的时机读,选择什么样的方式读,还是很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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