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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职“铁交椅”的打破点赞

 2015-06-25 09:04  来源:

家长制作风盛行,行政化色彩浓厚,这是以往许多事业单位内部存在的现象。

纵观落马的院长、校长,共性之处就是在一个医院院长、一个学校校长任职可达十年乃至几十年,这是以往事业单位领导干部任职的弊病,严重影响了社会事业的进步和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的提高。6月2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管理规定》的出台,迎来了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曙光,打破了领导人员任职无限期,结束了干部任职“铁交椅”的尴尬局面。

农村有句俗话:“占着茅坑不拉屎”。领导干部长期任职,干部交流不足,晋升渠道僵化,其后果是一些事业单位内部官僚化严重,加剧了事业单位的行政化色彩。《管理规定》对实行任期制和最长任职年限作了要求,设了硬杠杠,同时明确“特别优秀的或者工作特殊需要的,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既有原则性,又有灵活性,为有德才、有实绩、有公认的干部拓展了发展空间。有任期就要有目标,有目标才能有动力。对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实行任期制,就需要制定任期目标,定出大目标、立起大规矩,这才是实事求是,才能落实到位。

《管理规定》提出,对任期结束后未达到退休年龄界限的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适合继续从事专业工作的,鼓励和支持其后续职业发展。把考核结果与领导人员使用相挂钩,畅通了“下”的渠道,打破了从前“能上不能下”的畸形规律,“干得好接着搞,干不好提前炒”,从而推动良性竞争。打破了“铁交椅”,革除了“终任制”,拓宽了干部能上能下的渠道,激发了干部队伍的活力。

《管理规定》的出台,是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重大制度成果,既符合改革方向,又符合事业需要,必将激活事业单位领导人员队伍一池春水,让我们为《管理规定》的出台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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