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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说法 | 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场所出租给个人 发生安全事故的,出租方是否承担责任?

 2024-07-28 12:41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场所出租给个人发生安全事故的,出租方是否承担责任?

【身边案例】某儿童游乐场将自己经营的场所出租给王某,王某在未办理任何手续的情况下,经营起旋转木马、海盗船等游乐项目。后游客在体验海盗船的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给游客造成损害。游客咨询,儿童游乐场是否承担责任?

【意衡律师解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的,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单处或者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与承包方、承租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昭通市司法局 审核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值班编审:马燕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罗崇欢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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