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新闻网
2024-04-27 12:48记者从4月25日举行的《昭通市乡村清洁条例》颁布实施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昭通市乡村清洁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
据介绍,制定《条例》是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必然要求,是完善乡村清洁法规体系的现实需要,是优化乡村发展环境的重要保障,对于巩固昭通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成果,健全完善乡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提升乡村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解决乡村清洁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按照市委的部署,市人大常委会将《昭通市乡村清洁条例》纳入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及2023年度立法计划,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8月组建专班进行起草,2023年8月、12月,2024年2月先后三次提请市人大常委会审议,经市人大常委会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多次修改完善,《条例》于2024年2月22日经昭通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3月27日经云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查批准,自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条例》不分章节,共25条,主要内容包括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职能职责划分、保障村民自治、发展基层民主,以及乡村清洁的禁止性行为和法律责任等。
作为昭通市首部涉农法规,《条例》不仅填补了我市在乡村清洁工作方面的法律空白,还为我市乡村清洁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保障,有力促进乡村整体形象和品质提升,为乡村振兴与生态文明建设注入新动力。
《云南日报》《昭通日报》、昭通广播电视台、昭通新闻网、微昭通、北纬29°等多家媒体记者,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各委(室)主任、副主任,与《条例》内容相关联的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
昭通日报记者:马 纯 文/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