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最新发布,举报有奖,最高1000元
读新闻 2024-04-10 22:41 来源:昭通交警
为鼓励群众举报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昭通市公安局制定了《昭通市公安机关群众举报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奖励办法(试行)》。本办法适用于发生在昭通市内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举报与奖励工作。举报严重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经公安机关查证属实的,分三个类别进行奖励。(一)举报下列违法的奖励人民币500—1000元。1.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2.驾驶校车、营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载人数50%及以上的;
3.驾驶三轮摩托车、农用车、拖拉机、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5人以上的;
4.造成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1.驾驶校车、营运车辆载人超过核定载人数,未达50%的;
2.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载人数50%及以上的;
3.驾驶三轮摩托车、农用车、拖拉机、货运机动车违反规定载客5人以下(不含)的;
4.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或者无证驾驶机动车从事营运活动的。
1.驾驶非营运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载人数,未达50%的;
2.驾驶逾期未检验机动车上路行驶,或者驾驶人驾驶证逾期未审验、超过有效期驾驶机动车的;
3.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尚不构成犯罪的;
4.驾驶拼装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举报其他易造成群死群伤道路交通事故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可以比照上述标准给予奖励。
举报方式:举报人可以通过拨打举报电话进行举报,也可以通过信函、现场等方式提供证据资料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
昭阳区公安分局交警一大队:0870-2835122昭阳区公安分局交警二大队:0870-2166463昭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水昭大队:0870-2168826昭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都香大队:0870-7621122来源:昭通交警
值班编审:马永孝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值班编审:马永孝
审 核:莫娟
责任编辑:单娟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