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市委办 昭通市政府办
2024-03-26 11:04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认真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
严防野外用火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市委和市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昭通学院,市直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属驻昭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测,3月下旬全市气温偏高、降水偏少至特少,干旱天气将持续到4 月下旬,局部风力较大,森林火险等级高。特别是清明将至,民俗祭祀、春耕生产用火叠加,进山扫墓、焚香烧纸、燃放爆竹、春游踏青等活动将大幅增加,全市春季森林防灭火工作已进入关键期。为全力引导干部群众移风易俗、文明祭扫,严防野外用火、主动防范化解森林草原火灾风险,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将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绷紧防火神经,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等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倡导文明祭扫、始终绷紧防灭火神经,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迅速将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抓到末梢,切实做到“预防在先、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县乡两级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坚决扛牢属地责任,严格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经营单位和个人责任,适时发布防火令、层层签订责任书,组织干部职工下沉一线,分片包干负责,强化督导检查,切实把文明祭扫宣传和森林草原火灾防控责任分解到公墓、坟场、山头、地块,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扑、责有人担。各级森防指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职能,应急、林草、公安、民政、消防等成员单位和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应对好清明节期间严峻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
二、进一步推进移风易俗,积极倡导文明祭扫。各县(市、区)要及时发布文明祭扫倡议,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基层党组织、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示范推动作用,志愿者志愿服务作用,深入开展移风易俗,大力推广敬献鲜花、清扫坟茔、植树祭祀、集体共祭、网络祭扫、家庭追思、撰写追忆文章等方式,带动群众文明绿色低碳祭扫。殡葬服务机构要组织开展“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引导群众进行绿色低碳祭扫。民政、林草、宣传等部门要加大《殡葬管理条例》《森林防火条例》等法规政策宣传力度;要创新宣传教育模式,结合正反典型和警示教育,加强公益宣传和新闻报道;要以“文明祭扫、无火清明”为主题,通过宣传车、大喇叭、电视、广播、网络等方式,组织开展文明祭扫和森林防火宣传进林区、进景区、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七进”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倡导文明祭扫,全面普及森林防火常识。市直各单位要通过党支部会议等方式,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文明祭扫相关要求,带头树立文明新风。
三、进一步抓好源头管控,从严防范野外用火。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昭通市人民政府2024年森林草原防火命令》,对森林草原防火区、高火险区实行封山管理,森林草原防火区内禁止非生产性用火,严格审批生产性用火;严格执行“5项 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各县(市、区)、市森防指各成员单位要加快构建联防联控、群防群治森林防火工作体系,加强气象预报,抓实实地监测,确保预警信息精准直达基层一线;要加大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关键区域排查整治力度,统筹抓好省、市督导反馈问题整改,全面化解风险、消除隐患;要加强网格化管理,组织镇村干部、护林员、专业队伍、志愿者加密防火哨卡和巡护频次,加大重点区域看护,尤其在林区要道和景区入口要设立检查站和森林防灭火警示牌,对进
入林区人员、车辆严格进行防火检查和宣传教育,坚决守好山、盯住人、看住火,切实把火种控制在山下林外,最大限度降低森林火灾风险;要公开违规野外用火举报电话,畅通举报渠道,对举报属实者给予奖励。
四、进一步强化应急准备,扎实做好应急处置。各县(市、区)、市森防指要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灭火应急指挥机制,主要领导、分管领导要靠前指挥,精准制定扑救方案、规范启动应急预案,科学组织扑救森林火灾,坚决防止人员伤亡和次生灾害发生。各县(市、区)要加强防灭火物资储备,对现有防火装备要进行全面检查和维护,不能正常使用的要及时更换;要按照县级不低于60人、乡镇不低于10人标准,建立基层扑火专业队,做好扑火培训、应急演练和值班备勤;要加强无人机巡护、地面巡查,切实做好火灾监测,一有火情要迅速出动、果断处置,坚决打早、打小、打了。在灭火救援中,要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科学决策、专业指挥,认真做好安全评估,严格执行安全规范,及时有序疏散转移受威胁群众,坚决确保扑火人员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进一步严格执法追责,坚决守好安全底线。公安、林草等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人为纵火;火灾发生后,要同步侦办火案,迅速查明原因,依法严惩肇事者;要公开曝光一批近期查处的典型案件,加强警示教育,形成有力震慑。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要强化调度检查,常态化开展督促指导,严格落实火灾责任追究制度,对防灭火工作中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依规依纪依法追究属地党委政府、有关部门、有关企业、有关人员的责任;要严格按照规定发布森林火灾相关信息,对违规发布造成不良影响的,严格进行追责问责。
六、进一步加强值班值守,切实做到快处快报。各县(市、区)、各乡镇(街道)、各级森防指办公室和应急、林草、公安、消防等部门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其他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节假日值班带班要求,遇有突发火情或其他重要情况要第一时间响应处置,第一时间请示报告;要严格执行《云南省森林草原火灾信息报送办法(试行)》,建立健全各级森防指指挥长负责审核报送制度,坚决落实有火必报、归口上报、报扑同步要求,严防多头审核、违规越级上报,严禁迟报漏报谎报瞒报。
中共昭通市委办公室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3月22日
来源:昭通市委办 昭通市政府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