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关电子计价秤使用要求,昭通经营商贩和消费者快看!
读新闻 2024-03-17 22:37 来源: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在交易中使用电子计价秤结算的温馨提示
电子秤作为广泛使用的贸易结算称重工具,对确保公平交易、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实施强制管理的计量器具目录的公告》的规定要求,当电子秤用于商品、包裹等进行贸易结算称重时,国家应对其实施强制周期检定监管。然而现在存在个别商家使用具有作弊功能的电子秤(俗称“鬼秤”),将缺斤少两的商品卖给消费者,造成了消费者的经济损失,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扰乱了良好的市场交易秩序,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提醒如下:电子秤使用者应落实主体责任,使用属于强制检定电子秤的单位或者个人,必须按照规定将其使用的强制检定的电子秤等计量器具登记造册,报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并向昭通市法定检定机构申请周期检定。属于强制检定范围的计量器具,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以及经检定不合格继续使用的,使用不合格计量器具或者破坏计量器具准确度和伪造数据,给国家和消费者造成损失的,均是违法行为,将受到法律法规的惩处。消费者在使用电子计价秤开展交易时,对称重结果要“一看”“二核实”“三投诉”。一看:看电子秤是否张贴有效期内的强检合格标签,商家输入的单价是否与卖价一致,电子秤摆放是否水平无遮挡。二核实:昭通市内多数集贸市场、超市配备了公平秤,消费者可以用公平秤进行重量复核。在没有设置公平秤的场所,也可以通过对手机等重量固定物品称重对比,核对重量是否准确。三投诉: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严厉打击调包宰客,以次充好、缺斤少两等违法行为,致力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称重购买商品时如遇到疑似计量不准的情况,不要急于走出市场,在确认所购买物品的同时,第一时间到公平秤复秤验证,发现问题,保留相关证据,并向市场主办方投诉举报,市场管理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处理。也可以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热线,市场监督管理执法人员将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对有关违法行为将予以严惩。《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云南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云南省公路路政条例》以及《昭通市城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都明确规定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购买农特产品应到政府指定的交易市场采购。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有关经营主体的计量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计量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2024年3月13日
来源:昭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值班编审:秦勇 审核:谭光吉 责任编辑: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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