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网
2024-03-16 14:50云南网讯(记者 段晓瑞)近日,省政府出台《云南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这是我省审计委员会成立以来出台的第一个省级层面的政府规章,于3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共8章47条,包括机构人员、职责权限、审计程序、结果运用等内容。《规定》明确,国有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总审计师制度,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要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履行保密义务,同时明确了内部审计职责范围、内部审计机构依法开展审计过程中的权限,单位对内部审计工作进行全面管理,建立健全事项报告和备案管理制度。
为确保内部审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规定》对编制年度审计计划、审计工作实施、审计报告复核、审计整改等程序进行了明确规定。在结果运用方面,《规定》明确内部审计结果以及整改情况应当作为考核、任免、奖惩有关人员和相关决策的重要依据,内部审计发现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时,单位应当按照管辖权限依法依规及时移送。《规定》还明确了审计机关对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和监督的职责,并对违反《规定》的相关情形责任追究进行了规定。
省审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规定》以政府规章的形式颁布实施,更加明确了内部审计定位,进一步增强了内部审计独立性,明晰了内部审计职责权限,对于健全完善我省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内部审计工作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下一步,省审计厅将抓好《规定》的宣传阐释,通过培训、座谈等深化内部审计人员对《规定》的理解运用,同时加强对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推动健全完善审计监督体系,为实现我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监督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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