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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3月1日起开始

 2024-03-01 15:39  来源:央视新闻

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布公告,明确2023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办理时间是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央视《朝闻天下》节目对此进行了报道。

  2023年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3月1日起开始

  个税汇算都有哪些人需要办理呢?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个人所得税年度汇算是指纳税人需汇总上一年度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综合所得合并计税,向税务部门办理汇算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办理汇算:(一)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二)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纳税人在2023年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汇算:(一)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二)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三)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四)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办理个税年度汇算共分为三种方式

  进入到具体操作阶段,一共有三种方式进行个税年度汇算办理,分别是自行办理、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为办理、委托受托人办理。

  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海淀区税务局所得税科一级行政执法员 张润:为了方便广大纳税人办理汇算,我们开通了网上办理渠道,纳税人可以通过个人所得税App及网站来办理年度汇算。如果您不方便通过上述的方式办理汇算,也可以通过邮寄申报或自行前往办税服务厅进行办理。

  通过任职受雇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向单位提出代办要求,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完成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张润:我们今年扩大了单位代办确认的时间,往年我们是要在4月30日之前,纳税人与单位确认委托关系,但今年我们把这个时间扩大到整个汇算期,也为纳税人和单位留足了汇算的时间。

  据介绍,如果选择委托受托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汇算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更正申报,也可自行更正申报。

  社保公积金等可在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如三险一金、专项附加扣除等事项,纳税人可以在个税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充扣除。

  可在个税汇算期间填报或补助扣除的事项有: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张润:您如果填报专项附加扣除,比如子女教育、赡养老人这些,您一定要与共同填报人确定好分配比例,避免分配比例或者扣除金额超过上限。

  如果纳税人填报不符合规定,税务机关将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应用程序、电子税务局网站或者扣缴义务人等渠道进行提示提醒。根据有关规定,对于拒不更正或者不说明情况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将暂停其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纳税人按规定更正相关信息或者说明情况后,可继续享受专项附加扣除。

来源:央视新闻

审核:谭光吉   责任编辑:谭泽涛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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