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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规划》来了→

 2024-02-28 10:55  来源:云南发布


近日,《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体系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正式印发,《规划》系统阐述了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的重要价值和发展现状,构建了省域保护格局,提出了针对性的保护利用措施和管理要求。《规划》是云南省全域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系统保护的总纲,在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工作中发挥宏观管控和引领作用。




一、主要内容



《规划》包括总则、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现状评估、历史文化价值特色研究、规划原则和目标、总体格局与分区保护要求、保护利用措施、潜在保护对象挖掘、规划管理与实施保障八个部分内容。

(一)总则。包括规划目的、规划定位、规划依据、规划范围、规划期限、强制性内容等6个方面内容。

(二)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现状评估。包括梳理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对象、总结保护取得的成效和评估存在的主要问题等3个方面内容。

(三)历史文化价值研究。将云南的历史文化价值归纳为南亚、东南亚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枢纽,人类发祥地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的历史见证,西南边疆多样性民族文化的实物载体等5方面内容。

(四)规划原则和目标。明确系统保护、整体统筹、动态开发、强化管理四大原则,提出2035年工作目标。

(五)总体格局与分区保护要求。提出在全省层面构建“两核、四廊、一网、多片、多斑块”的历史文化保护空间格局,并划分六大文化区,分别提出各区保护和延续要求。

(六)保护利用措施。包括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传统村落、历史建筑6类保护对象,5条历史文化保护展示廊道及3个重点文化保护传承示范区的的分类保护利用措施。

(七)潜在保护对象挖掘。分别提出代表多元化地缘景观类型的历史聚落等重点挖掘方向和区域,并制定列级名录申报认定工作的分期计划。

(八)规划管理与实施保障。包括法规政策、保护机构、申报机制、规划传导、资金保障、评估检查等7个方面内容。




二、主要特点



一是紧紧围绕“三个定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及《国务院关于支持云南加快建设我国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意见》有关要求,提出“建立云南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保护体系,保护好云南各类历史文化遗产,全面展现云南在中华五千年文明和近现代历史进程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对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做出的突出贡献”的规划目标,并明确在留下每个民族聚落遗产基因样本的同时,促进边疆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二是坚持以价值为导向。贯彻落实《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方案》(云建名〔2022〕54号)有关要求,提出坚持以历史文化价值为导向,结合云南多元的地域和民族特征,进一步加强各类价值载体的保护,在城乡建设中树立和突出各民族共享的文化符号。

三是强调分类实施管控。充分考虑云南实际,更加注重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和保护发展的质量效益,提出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历史建筑等6类保护对象的分类保护利用措施。




三、工作要求



(一)州(市)部门工作要求。《规划》发布后,各州(市)要深刻认识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是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正确处理保护和发展的关系,坚持系统保护、整体统筹、动态开放、强化管理的原则,落实保护传承工作任务清单,积极组织申报列级工作,提升名城(镇村街)的基础设施建设水平。加强规划管理,强化各类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系统保护云南省历史文化名城(镇村街),全面展现云南在中华五千年文明和近现代历史进程中的重要地位以及对民族团结、边疆稳定、区域交流互鉴作出的突出贡献。


(二)省级部门工作要求。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指导各地积极开展好名城(镇村街)列级申报、系统保护、活态利用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完善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体系,系统完整保护传承云南城乡历史文化遗产。







附图:历史文化保护空间格局图

可前往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查看《规划》全文

资料: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审核:单娟   责任编辑:李丽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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