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日报
2024-02-27 08:00昭通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昭通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查,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3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3年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05.9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42.6%,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5.9%,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12.6%,加上返还性收入9.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1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6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3.6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84.8亿元、调入资金19.4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4亿元,收入总计835.2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75.4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14.9%,同比增长7.3%,加上上解支出18.4亿元、调出资金11.1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81.9亿元、结转下年支出46.1亿元,支出总计835.2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9.7亿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106.2%,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5.9%,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02.8%,加上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184.8亿元、返还性收入9.1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412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76亿元、下级上解收入6.1亿元、上年结转收入13.7亿元、调入资金3.2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亿元,收入总计737.6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02.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20.1%,同比增长11.4%,加上返还性支出3.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325.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81.4亿元、债务转贷支出169.7亿元、上解支出18.3亿元、债务还本支出13.6亿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亿元、结转支出21.1亿元,支出总计737.6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41.7亿元、同比增长20.3%,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8.2%,主要原因是专项债务对应项目专项收入增加。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42.4亿元,同比下降15.4%。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5.4亿元、同比增长90.7%,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85.2%,主要原因是新增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7亿元。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26.2亿元、增长12.9%,主要原因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同比增加。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5.3亿元、同比增长928.6%,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22.7%,主要原因是昭阳区处置城市车位和保障房增加收入2.4亿元。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2.3亿元、同比增长3918.4%,主要原因是昭阳区注入昭通城乡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资本金1亿元。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0.9亿元、同比增长177.9%,完成年初预算数的232.4%,主要原因是市属国有企业缴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增加。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0.6亿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完成124.7亿元、同比增长19.8%。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05.1亿元、同比增长11.7%,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待遇提高相应增加支出。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19.6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51.5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行全市统筹,不区分全市和市本级。
5.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截至2023年末,全市政府债务余额1088.6亿元,其中,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294.68亿元。全市债务余额比2022年末增加228.51亿元,主要原因是新增债券和特殊再融资债券资金增加。2023年末,全市政府债务限额1123.32亿元,政府债务在限额内运行。
以上预算执行情况数据为快报数,详见昭通市2023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待省财政厅批复我市2023年财政决算和核定下达债务限额后,部分数据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3年主要工作落实情况
1.全力拓宽增收渠道,财政收入迈上新台阶。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规模在全省16州(市)的排名实现从第7位到第5位的历史性跨越。一是加大财源培植力度。办理增值税留抵退税9.3亿元,投入各类财政扶持资金4.5亿元,全市净增市场主体6万户、“四上企业”119户。二是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完善出台《昭通市税收征管保障办法》,开展全市重点税源情况调研。三是积极盘活存量资产资源。全市国有资产(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完成15.5亿元,同比增长61.5%。
2.支持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服务发展彰显新成效。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集中财力保障中央、省、市重大战略、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出。一是聚焦“五个千亿级产业”,支持做好“产”的文章。统筹衔接资金35.5亿元,投入产业发展占比达62.5%,统筹专项债券资金、中央及省预算内投资32亿元,支持绿色硅铝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项目建设。二是聚焦新型城镇化建设,支持做好“城”的文章。争取专项债券资金59亿元,用于支持市政、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及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进一步完善城市公共服务配套和市政设施。三是聚焦群众持续增收,支持做好“人”的文章。支持实施脱贫人口持续增收三年行动,投入衔接资金13.4亿元,完成到人到户类项目82个,有力支撑脱贫群众和“三类对象”持续增收。
3.多措并举向上争取,上级支持实现新突破。累计争取上级下达我市转移支付497.1亿元,扣除增值税留抵退税因素后同口径增长15.6%,规模居全省各州(市)首位。
4.始终坚持人民至上,民生保障达到新水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增进民生福祉,民生支出476.8亿元,占比83%,重点民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一是支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二是多渠道支持就业创业。三是支持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四是全力提升医疗卫生保障能力。
5.牢固树立底线思维,风险管控筑牢新防线。坚持问题导向,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财政运行健康平稳。一是守牢基层“三保”底线。二是守牢债务风险底线。三是守牢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四是守牢生态安全底线。
6.守正创新深化改革,财政管理步入新阶段。坚持用改革解决发展问题,通过加强调研、整改问题、健全机制等方式,不断完善更加符合时代要求的现代预算管理机制。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二是推动非税收入电子化管理改革。三是创新出台衔接资金十二条措施。四是探索推进重点领域全过程绩效管理。
7.加强纪律作风建设,财政效能取得新提升。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以高质量机关党建引领全市财政事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强化机关党的建设。全面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二是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形成调研报告22份。积极推动调研成果转化,出台意见办法15个,为规范财政管理、提升财政效能夯实了制度基础。三是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
二、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4年财政形势
2024年,从国内、全省、全市来看,经济向好有利因素正不断汇聚,但财政运行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都将处于紧平衡、硬平衡状态,主要表现在我市欠发达的基本市情尚未实现根本性转变,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凸显,在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等方面短板弱项仍然突出,县级财政收支矛盾加剧、基层“三保”压力不减,防风化债任务艰巨。全市财政形势机遇与挑战并存,我们将继续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切实发挥财政的基础和重要支柱作用。
(二)2024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总体要求
2024年预算编制和财政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市委五届历次全会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践行积极的财政政策要适度加力、提质增效的要求。
2024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一是政治引领,以财辅政。集中财力保障中央、省、市重大政策落实,全力保障深入推进“六大战略”,扎实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支出需要。二是筑牢底线,防范风险。足额安排“三保”、债务还本付息、巩固脱贫成果、生态保护修复等刚性支出预算,加强动态监测和分类管控,切实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稳定。三是聚焦民生,增进人民群众福祉。持续加大民生领域财政投入,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四是厉行节约,提高效益。树牢党政机关要习惯“过紧日子”思想,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大力压减“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最大程度发挥财政资金效益。
(三)2024年收支预算安排草案
1.一般公共预算。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09.1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同比增长3%,加上返还性收入8.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22.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2.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46.1亿元、调入资金4.9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6.3亿元,收入总计583.9亿元。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16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3%,加上债务还本支出61.7亿元、上解支出6.2亿元,支出总计583.9亿元。2024年,全市安排“三保”支出330.3亿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31.6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6.3%,加上返还性收入8.6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322.9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32.8亿元、上年结转收入21.1亿元、下级上解收入6.1亿元、调入资金1.1亿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收入56.3亿元,收入总计482.5亿元。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85.3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0.2%,加上返还性支出3.2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支出276.8亿元、专项转移支付支出32.8亿元、上解支出6.2亿元、上年结转对应安排支出21.1亿元、债务还本支出8.1亿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转贷支出49亿元,支出总计482.5亿元。2024年,市本级安排“三保”支出51.8亿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38.2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8.3%,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预计减少。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37.6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4%,主要原因是专项债券付息支出增加。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1.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26.1%,主要原因是土地出让收入预计减少。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1.1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34.5%,主要原因是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7亿元,2023年年初预算无此项支出。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6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89.1%,主要原因是2023年昭阳区处置城市车位和保障房增加收入2.4亿元,2024年预计无此项收入。全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安排0.1亿元,比上年预算数增长38.2%,主要原因是县级安排国有企业注册资本金支出预计增加。
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安排0.4亿元,比上年执行数下降61.3%,主要原因是市属国有企业缴入收入预计减少。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安排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28.8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3.3%;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安排107.8亿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2.5%。当年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结余21亿元,年末滚存结余165.9亿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实行全市统筹,不区分全市和市本级。
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在预算年度开始后,市人代会批准预算之前,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重大项目正常推进,市级财政已将上年度结转支出、必需的基本支出和保障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的部分项目资金提前下达各部门。根据提前下达转移支付资金的有关要求,市级财政已将提前下达的部分转移支付资金下达各县(市、区)。
三、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
(一)聚焦党建强引领,不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
一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二是持续加强作风建设。三是深化党风廉政建设。
(二)聚焦收入可持续,不断强化财政保障能力。
一是持续加大财源培植力度。二是持续落实减税降费政策。三是持续加强税费收入征管。四是持续盘活资产资源。五是持续加大向上争取力度。
(三)聚焦支出精准性,不断提升服务发展水平。
一是坚持以产业发展为根本动力,支持打造“五个千亿级产业”。二是坚持以城市发展为空间载体,支持新型城镇化建设。三是坚持以农民增收为最终目的,支持夯实乡村振兴基础。
(四)聚焦人民幸福感,不断擦亮民生福祉底色。
一是支持教育高质量发展。二是实施好就业优先政策。三是完善医疗卫生保障制度。四是支持消费升级。五是支持加强文化建设。
(五)聚焦运行风险点,不断增强防范化解能力。
一是守牢“三保”底线。二是守牢系统性债务风险。三是守牢规模性返贫风险。四是守牢防灾减灾底线。
(六)聚焦治理现代化,不断推动财政体制改革。
一是积极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二是强化预算绩效管理。三是提升财政信息化水平。四是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五是切实加强财会监督。六是主动接受各方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