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发布
2024-02-21 10:12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
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
及时解决社区管理热点、难点问题
云南省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管理,推进城市管理工作重心下移,及时解决社区管理热点、难点问题,使城市管理工作更加系统化、规范化、精细化、常态化,更加富有成效,打通城市管理“微循环”,构建“城管+社区”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全国住建工作会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两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当好执行者、行动派、实干家,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和“为人民管理城市”工作理念,进一步创新城市管理机制,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把社区作为城市管理的基石和前沿,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开创“共商共建共治共享”新局面,创新管理方式,为人民群众提供美丽、宜居、和谐的社区环境。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要持续深化作风革命效能革命,深入践行“三法三化”,按照“政府主导、部门推动、重心下移、协同联动、全民参与、共治共享”原则,强化源头治理、主动靠前服务、使城市管理融入社区、根植社区、服务社区。实现城市管理由被动管理向主动服务、由粗放管理向精细管理的转变。以察民情、访民意、办实事、全覆盖为目标,通过开展“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搭建城市建设管理部门与社区居民互动平台,丰富社区治理内涵,确保市民依法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其参与城市管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服务范围主要是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园林绿化管理和城市管理执法等。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按照“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在属地政府领导下参与“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
(一)活动内容
1.结合城管工作实际,在社区和街道建立常态化的工作联络机制,在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晋宁区,临沧市临翔区,大理白族自治州弥渡县开展“城管进社区”活动示范点创建,积极探索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2.主动与社区联手搭建公共管理服务平台,实现优势互补、信息互通、联动互助、资源整合,充分依托和发挥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居民的主人翁作用。
3.从解决城市管理中社区居民关心、政府关注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如违法建设、违规装修、违规经营、违规停车、损坏绿化、乱倒垃圾、制造噪音扰民等问题入手,着力改善社区人居环境,营造社区优良秩序,促进社区的文明进步、和谐发展。
4.在社区进行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帮助社区建立完善日常管理规章制度,使之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提高社区居民自我管理的意识和能力。
5.不断完善当地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升级改造工作,强化数字赋能,为城市管理工作赋能,助力城市管理进社区,进一步掌握社区城市管理领域市政基础设施情况,完善城市管理数据信息,构建城市综合行政执法新模式,推动城市运行“一网统管”,为数字云南建设注入强劲动力。
(二)活动方式
1.队员进社区。各州(市)要结合实际建立工作机制,具备条件的可设立“社区城管执法室(站)”,县区执法负责人应定期在居民小区接访、走访,当好社区执法员、服务员、宣传员、联络员和信息员。
2.宣传进社区。通过开展集中接访日、咨询服务、开辟宣传专栏、举办培训班、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相关法律和城市管理相关规定,增强社区居民的法律意识,提高广大市民自觉参与城市管理的责任感和积极性。
3.服务进社区。倾听社区、居民心声,真心实意地帮助社区解决热点、难点问题,管理前置,零距离服务,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问题,积极主动地向有关部门反映,为居民等排忧解难。
4.执法进社区。将管理重心下移、执法关口前移,积极深入居民小区主动履行城管执法职能,着重解决小区内乱搭建、乱堆放、乱吊挂、乱设摊、乱张贴、乱排放、乱停放车辆、乱设广告、乱损坏绿化带等“九乱”问题,从源头上控制违法建设和乱倒建筑装潢垃圾等。
5.在全省开展“城管进社区”评选活动,评选出先进集体和个人,培养一批城市管理专家,打造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城管铁军”。
(一)城市管理法律进社区。一是城市管理部门要加强与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沟通协调,通过城管开放日、法制宣传日等活动,介绍城市管理方面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及便民服务措施,以案释法,以案普法,增强依法维护权益的自觉性。二是配合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志愿服务组织及从业人员的培训,提高城市管理业务知识水平,打造城市管理“后备军”。三是通过微信公众号、市民服务热线和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等,及时了解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建议与意见,拓宽与群众交流沟通的渠道。
(二)城市管理职责进社区。一是城市管理部门要普遍设立社区“城管党员服务岗”,打通城市管理“最后一公里”,按照城市管理工作“小事不出社区、难事不出街道、大事三级联动”要求,确保城市管理服务纵到边、横到沿、广覆盖、无缝隙。二是拓展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覆盖范围,实现州(市)县、区、街道和社区平台互联互通,实现信息共享,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科学化和智能化水平。三是结合部门职责,将园林绿化、窨井设施排查、扫黄打非、铁(公)路沿线治理、军工企业周边安全整治、校园及周边违章建筑非法摊点整治、流浪乞讨人员管理、重点行业领域涉稳突出问题、无证无照经营、生活垃圾分类、户外广告等城市管理难点热点问题纳入社区治理范围。四是持续推进“门前五包”责任制落实,深入开展“清爽行动”,聚焦“一补一复治六乱”(补绿复壮和整治乱停乱放、乱搭乱建、乱堆乱放、乱占乱摆、乱拉乱接、乱贴乱画),全面深入开展市容市貌环境整治、市政设施检修维护和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美丽街道创建等工作,坚持疏堵结合,加强对流动摊贩管理,合理划定临时经营场所,归行入市、规范经营,加强巡查监管,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和文明典范城市创建保驾护航。
(三)城市管理服务进社区。一是建立惠民便民制度。依托社区打造工作站,外观设计凸显“城管蓝”元素,融入周边环境打造“一站一品”。建立运行机制,站点应做到人员对外公示、职责清单上墙、建立工作台账,工作台账应包括工作日志、辖区资料、会议记录、活动台账、志愿者队伍名单等,城市管理部门通过在社区设立城市管理岗或办事窗口,汇聚民意,根据群众需要,协调园林绿化、环卫保洁、供水供热供气等企业进社区,普及科学知识,开展服务活动,为社区单位和居民排忧解难。二是坚持关口前移,及时受理社区居民的投诉和举报,综合运用行政指导、行政调解、行政扶助等非强制行政手段,及时化解、处置城市管理方面的案件和纠纷,做到“小事不出社区、大事不出街道”,以“城市管理进社区”为抓手,于细微处下足“绣花功夫”,不断完善为民服务举措,转变城管执法形象。三是根据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职责分工,开展建筑施工噪声污染整治、宣贯生活垃圾分类等活动,会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和媒体代表,开展圆桌对话,互动互商,实现共赢。四是坚持系统集成治理,按照“规范化治理、科学化疏导、人性化管理”原则,着力打造“治理一片空间、打造一个特色、致富一方百姓”工作理念。着眼于群众需求、立足于本地实际,扎实推进摊点疏导,让城市既规范有序又繁荣温情,重拾城市“烟火气”。确保疏导场所环境整洁有序,真正做到便民、利民、惠民。五是推进“城管进社区、服务面对面”。积极构建“部门、镇街、社区、网格”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形成自下而上的工作体系,变“单打独斗”为“多元管理”,创新引入群众监督员,将原有的以执法监督为主的单一模式变为“群众监督+执法监督+网络监督”的综合模式,发动群众共同参与城市管理,将该监督机制拓展到城市管理全范围、全业务、全领域,共同打造和谐宜居社区。
(四)城市管理执法进社区。一是建立社区居委会、物业服务企业、居民代表、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部门五方协商议事工作机制,对社区及物业服务企业巡查发现的私搭乱建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作出处置,避免积小成大、积微成著。二是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指导物业服务企业做好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登记,加强对装饰装修活动的日常巡查,避免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城市管理部门要建立健全住宅小区建筑垃圾处置制度,确保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处置,杜绝建筑垃圾乱倾倒。三是聚焦影响城市安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开展综合整治,建立长效机制。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汇总整理,建立工作台账,做好立案、审核、派遣和处置工作,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确保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件件有着落”。四是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开展精细管理、柔性劝导和宣传服务工作,大力倡导“721”工作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
(一)强化政治责任。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将“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巩固主题教育成果的重要内容,转变工作作风、提升城市建设管理精细化水平的重要举措,精心组织,统筹推进,确保“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落到实处、见到实效。要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不断完善工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形成制度化、常态化,不断巩固城市管理执法的工作基础。各级要主动与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进行对接,研究制定当地实施细则和任务分解方案,并落实落细,于2024年3月底前报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备案,2024年12月底全省城市基本实现“城市管理进社区”全覆盖。
(二)加强工作协同。各州(市)、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要保持一以贯之的韧劲、一抓到底的干劲、一往无前的闯劲,把城市管理每一项工作都抓实在抓具体。以“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城市管理统筹协调作用,与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等部门建立协同工作机制,激发职能部门工作合力,丰富“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内涵,使“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进得准、进得全、进得深、进得实”。
(三)强化整合力量。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要把“城管进社区”工作与学雷锋树新风活动、与城管志愿者活动等有机结合,依靠多方力量,通过组织城市管理协管员、志愿者等队伍,聘请“社区联络员”等形式,在执法者、社区和有关单位之间建立一种融洽和谐的关系,形成多向互动局面,充分发挥基层社区组织的作用,改善城市管理执法环境,构建 “全民发动、人人参与、同管共治”城市管理新格局。
(四)创新工作方法。各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等部门要不断探索有效的活动载体和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深化活动内涵,要以活动为契机,在活动中不断探索,不断总结,不断推出改善执法环境、提高执法效能新举措。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的推进支持力度,加强社区公共设施建设、服务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综合行政执法、住建、市政公用事业等部门积极参与社区共建,提供人力物力智力支持,提供惠民便民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便民生活圈配套建设,改善生产生活环境,为社区居民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五)注重舆论宣传。各州(市)要结合部门职责和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公众号、网站和融媒体等渠道,对“城市管理进社区”活动进行多方位、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报道,讲好“城管故事”,让群众真正了解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发挥其参与社区建设管理的积极性,为城市建设管理工作创造良好的外部舆论环境。
资料: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