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4-02-20 17:32为充分发挥学科优秀教师对基础教育教学工作的决策咨询、实践指导、教学培训等方面作用,切实提高基础教育课堂教学的实效性和有效性,全面提升基础教育教学质量,为全省基础教育教师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和教师教育改革发展汇聚一支专业力量,近日,云南省教育厅印发通知,决定开展云南省基础教育学科教师专家库推荐工作。
推荐范围
(一)中小学:全省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特殊教育学校、普通高中)各学科专任教师、校(园)长。
(二)教师发展中心或教师进修学校、教研机构:各级教师发展中心或教师进修学校专职培训者、基础教育教研机构各学科专任教研员。
(三)高等学校:从事基础教育领域学科教学研究、在教育教学实践方面有专业性研究的教师。
推荐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坚持党的教育方针,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高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乐于奉献,热心于基础教育教师事业。
(二)教育理念先进,熟悉基础教育教学实际;治学严谨,勇于创新,业务能力强;对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有较好的理解和把握,教学经验丰富。
(三)原则上应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年龄在40周岁到60周岁之间;身心健康,精力充沛,能够合理调配时间,能够承担送教下乡和校本研修等教师培训项目的组织实施工作。
(四)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文字写作、人际沟通、语言表达及信息技术操作能力。
(五)专职培训者、教研员应具有3年以上教师培训工作经历,了解本区域本学科的教学现状,能够针对教学中存在的倾向性问题,开展有效的教研教改活动。
(六)一线优秀教师或校(园)长应具有5年以上的教学经历;优先推荐承担过县级以上培训任务的教师;应为县级以上骨干教师或县级教学名师,目前在职在岗的“兴滇英才支持计划”基础教育领域教育人才必须推荐。
(七)高校教师应在本学科(领域)具有较高声誉,具有较为丰富的教育教学或教师培训实践经验。
专家库入选对象主要职责
(一)参与教师培训相关项目实施工作,承担培训教学、课程开发、资源建设等任务。
(二)根据需要参与教师培训项目、项目承担单位的评审工作。
(三)根据需要参与教师培训项目规划设计、制度与机制完善、政策与标准研制等,开展专项研究论证,提供专业咨询。
(四)根据需要参与教师培训项目调研、指导与质量评估,诊断项目实施的主要问题,总结、提炼、推广教师培训的典型经验。
遴选学科(领域)
(一)幼儿园:学前教育。
(二)普通小学: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
(三)普通初中:道德与法治、语文、数学、英语、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或科学)、信息科技、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劳动、综合实践活动等。
(四)普通高中:思想政治、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体育与健康、音乐、美术、信息科技、通用技术等。
(五)其他领域:特殊教育、学校管理、教师培训理论与实践、班主任工作、师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家庭教育等。
推荐程序
(一)基础教育学科教师专家库采取个人申报、单位及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择优推荐、州(市)教育行政部门审定报送、省级遴选确认的方式确定。各地各校积极组织动员符合条件的人选申报入库。
(二)各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每学科推荐人选不少于2人、不超过5人。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向州(市)教育行政部门择优推荐的专家库人员数量,原则上专家数量与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300。
(三)省教育厅专门成立遴选工作组,在各地各校推荐的基础上,审核推荐人员信息,遴选基础教育学科专家库拟入库人选,并向社会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发文件正式组建专家库。
管理使用
(一)建立准入退出机制。各地各校要突出政治标准和师德第一标准,规范入库人员的个人申请、资格审查、项目聘用等程序。入库人员若出现任何不适合工作的情况要及时逐级报告,入库人员调整出库时,要及时进行公布。
(二)规范使用和保障。各地聘请使用的学科教师专家库人员,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发放相关报酬。省级对各州(市)教师培训小学期落实情况进行考核,对组织有力、效果突出的州(市)进行奖补。
来源:云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