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市检察院
2024-02-20 10:10编者按:为全面落实大检察官研讨班和省、市检察长座谈会议精神,切实把思想行动统一到新要求、新部署上来,本报开设“检察官谈高质效办案”专栏,由11个县(市、区)优秀员额检察官结合工作实际,谈如何落实好新要求、新部署,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敬请关注。
杨宁,中共党员,2012年参加工作,先后在鲁甸县检察院侦查监督科、反贪局、公诉科、第一检察部等部门工作,现任鲁甸县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先后获得云南省检察机关先进个人、十佳办案能手、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多项荣誉。
杨宁(右)与当事人亲切交谈。
如何理解让“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成为基本价值追求?
杨宁:在我看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就是不论案件大小,都要秉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价值追求,将服务民生、为群众办实事落实到案件办理过程中,办好每一个案件,从而达到案件质量、效率、效果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实现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个目标。
您认为高质效办案具体应该如何做?
杨宁: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要用心用情为人民开展司法服务。小案件承载着群众对司法办案的信赖和公平正义的期待,以及对未来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职实现公平正义的载体。
那么如何办好每一个“小案”?
杨宁:要办好每一个“小案”,不仅是坐在办公室阅卷,还要以“如我在诉”的理念俯下身子,以求极致的标准精准认定事实证据,准确适用法律政策,在办案过程中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能动性,主动作为,运用提前介入引导、自行补充侦查等手段以及宽严相济刑事政策、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把每一个小案办精办细。
要为大局服务,找出案件中引发矛盾纠纷的症结,情理法融合,把检察温度传递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使“小案”办理结果转化为社会治理效果。
要为法治担当,把法律送到田间地头、街头社区,为老百姓送去实实在在的司法服务。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中诠释法治担当,展现检察作为。
来源:昭通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