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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谈我国历史上的廉洁文化

 2024-02-17 16:52  来源:《求是》

“要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是2024年1月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提出的明确要求。

早在11年前,2013年4月19日,十八届中央政治局就我国历史上的反腐倡廉进行第五次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学习时强调,“研究我国反腐倡廉历史,了解我国古代廉政文化,考察我国历史上反腐倡廉的成败得失,可以给人以深刻启迪,有利于我们运用历史智慧推进反腐倡廉建设”。2022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指出,“用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涵养克己奉公、清廉自守的精神境界”。

廉的内涵是什么?《说文解字》曰:“廉,仄也。”从字面上看,廉本义为“堂之边”,引申为“清也,俭也,严利也”。廉洁历来被视作为政的基石,廉正清白是对官声的褒奖。我们的祖先在数千年的政治文明发展史中,积累了丰厚的廉洁文化遗产,崇德尚廉、廉为政本、持廉守正等传统廉洁文化精华,值得我们深入思考与借鉴。

作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廉洁文化是在中国社会与中华文明不断发展的基础上产生的。

相传尧舜时期,“贪”、“贿”、“侈”等现象已经出现,为政腐败的情况也已有之。史称缙云氏有个不成才的儿子,“贪于饮食,冒于货贿,侵欲崇侈,不可盈厌,聚敛积实,不知纪极,不分孤寡,不恤穷匮”,老百姓把他与氏族内部的“浑敦”(“掩义隐贼,好行凶德”)、“穷奇”(“毁信废忠,崇饰恶言”)、“梼杌”(“不可教训,不知话言”)等“三凶”相比,冠之以“饕餮”之名,并称“四凶”。缙云氏是“炎帝之苗裔”,其子也应该不是普通的氏族成员。当时,辅佐尧的舜果断流放了这“四凶”。这个故事说明早在氏族社会晚期,就已经有了反贪腐的廉洁文化萌芽。

当历史进入夏商周时期,以贪婪无度、荒淫无耻、纵欲暴虐为主要表现的各种腐败现象屡有出现。面对这些腐败现象,重视廉洁与德政的呼声绵延不绝。中国自西周起逐渐摆脱了神本政治的束缚,重视人民在国家稳定中的作用,强调在国家治理中应当贯彻民本的理念,已经有了“政德”建设的宝贵思想。以周公为代表的周初思想家在对殷亡周兴等问题的追问和思考中得出了“皇天无亲,惟德是辅;民心无常,惟惠之怀”的结论,认为只有“敬德保民”,才能保持政权。这些具有变革性意义的思想观念,对我国历史上廉洁文化发展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春秋战国时期,“周文疲敝”、“礼崩乐坏”。“《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昏庸残暴、贪污受贿、颠倒黑白、权钱交易等腐败现象自上而下,不断出现。在兴亡变幻如走马灯般的形势下,如何保障政权的稳固性,是各国面临的重大现实问题。宋国国君宋闵公在灾害发生、人民遭受苦难时,首先检讨了自己的不足。对此,鲁国大夫臧文仲指出:“宋其兴乎!禹、汤罪己,其兴也悖(勃)焉;桀、纣罪人,其亡也忽焉。”认为从自己身上寻找不足,是夏禹、商汤勃然兴盛的重要原因;把罪过推给别人,是夏桀、商纣快速灭亡的根源之一。臧文仲提出了如何从自我完善出发破解“其兴也悖(勃)焉”、“其亡也忽焉”的千古命题。春秋早期政治家管子把“礼义廉耻”视为“国有四维”,“廉”是其中之一,认为“一维绝则倾,二维绝则危,三维绝则覆,四维绝则灭”。这些都是对廉洁与否与王朝兴亡周期率关系的深入思考。

《周礼·天官冢宰·小宰》提出了考核官吏的六项标准:“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这就是著名的“六廉”说。“六廉”说将“廉”作为为官者的基本要求放在首位。对此,东汉经学家郑玄说:“既断以六事,又以廉为本。”“六廉”说,把“廉”运用于政治考核领域,“廉”、“能”并重,得出了较为全面的评价官吏标准,成为中国传统社会官吏考核的基本思想与准则。

秦汉时期,在一个前所未有的大一统辽阔疆域内,如何保障中央政令贯彻执行,使庞大的官吏队伍高效廉洁,是主政者必须严肃思考的问题。1975年湖北省云梦县睡虎地发现的秦墓中,出土了大量竹简,其中有一篇名为《为吏之道》的文书,教育为官者“必精絜(洁)正直,慎谨坚固,审悉毋(无)私”,指出应当具备“五善”:“一曰中(忠)信敬上,二曰精(清)廉毋谤,三曰举事审当,四曰喜为善行,五曰龚(恭)敬多让。”这其中的“洁”、“正”、“慎”、“敬”、“让”、“无私”、“忠信”、“清廉”、“善行”等,都是廉洁文化的重要内容。无独有偶,岳麓书院藏秦简中的《为吏治官及黔首》和北京大学藏秦简中的《从政之经》中,也有“恭敬多让”、“兴徭勿擅”、“安静毋苛”、“除害兴利”、“安乐必戒”等与廉洁文化有关的内容。西汉被誉为“群儒之首”的董仲舒推崇“礼义廉让之行”,东汉思想家王符认为“清廉洁白”乃是“化之本也”的重要内容。继承先秦以来的传统,廉洁文化在国家、社会、家庭、个人各个层面受到全面重视。

及至隋唐时期,门阀士族势力逐渐衰弱,官吏队伍成分更新;最高统治集团的政治经验更为丰富,国家政权自我控制约束、自我调整适应的能力不断增强。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以唐初最高统治集团为代表,吸纳了先朝政权盛衰兴亡的历史经验教训,探讨了如何实现王朝长治久安的规律性。廉洁是他们高度关注的内容之一。唐太宗教育臣下要珍惜生命,犹如不能用贵重的明珠“弹雀”一样,不能用珍贵的生命“博财物”。他说:“且为主贪,必丧其国;为臣贪,必亡其身。”陆贽是唐德宗时期的宰相,他秉性贞刚,严于律己,跟下属和同僚交往的时候,坚决拒绝他们的馈赠。唐德宗专门给陆贽带话,告诉他清廉太过、拒绝他人馈赠的话,恐怕事情就办不成了。面对唐德宗的劝说,陆贽断然拒绝,在一份奏章里写道:“贿道一开,展转滋甚。”意思是说,一旦开了受贿这个口子,必定胃口越来越大。隋唐时期,盛世的出现、皇权的加强、政局的稳定、官德的改进、效能的提高,均与当时廉洁文化盛行关系密切;反之,乱世的发生、政局的混乱、吏治的败坏,也都与廉洁文化不彰有关系。

宋元明清时期,封建专制制度进一步强化,民族矛盾、阶级矛盾错综复杂,但廉洁文化依然是封建统治者倡导和褒扬的文化,这从许多官员的自我约束中就可看出。宋代吕本中著有《官箴》,其中说:“当官之法,唯有三事:曰清,曰慎,曰勤。”名臣包拯曾言:“后世子孙仕宦,有犯赃者,不得放归本家,死不得葬大茔中。”元代张养浩在《庙堂忠告》中说:“廉以律身,忠以事上,正以处事,恭慎以率百僚。”明代流传的官箴中有“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公生明,廉生威”等内容。名臣于谦“日夜分国忧,不问家产”,“所居仅蔽风雨”。清官海瑞历任高官,家中却“萧然不啻如寒生”。清代于成龙为官时曾定下《示亲民官自省六戒》,提出勤抚恤、慎刑法、绝贿赂、杜私派、严征收、崇节俭六条戒律。他在“绝贿赂”部分写道:“夫受人钱而不与干事,则鬼神呵责,必为犬马报人;受人财而替人枉法,则法律森严,定当妻孥连累。清夜省此,不禁汗流。是不可不戒。”历史文献、文化经典、文物古迹中的廉洁思想,古圣先贤、清官廉吏的嘉言懿行,直观体现了我国历史上的廉洁文化,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回首历史,弘扬廉洁文化中蕴含的宝贵思想和文化资源,有助于党员、干部加强党性修养,筑牢思想防线、守住廉洁底线,营造新时代崇廉拒腐、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制度与文化互为依存、相融共进。我国历史上的廉洁文化建设,深刻体现在制度建设之中。《韩非子·外储说右下》记载,鲁相公仪休喜爱吃鱼,人们争相买鱼送他,他却坚辞不受。公仪休说,收了人家的鱼就要按人家的意思办事,难免枉法,如果被免职了还能吃上鱼吗?不收人家的鱼就不会被免职,这样就能“长自给鱼”。这则记载说明,早在春秋战国时期就已有廉政制度制约着官员的行为。公仪休之所以不敢受鱼,是因为制度的底线在约束着他。

选人用人制度上的公正公平是廉洁文化赖以存在的重要基础。秦汉时期,官吏选拔高度重视功劳、重视能力、重视社会评价。秦以军功爵制代替传统的世卿世禄制,杀敌立功,报效国家,可以获得土地与官职。在云梦睡虎地秦简中,有兄弟两人写给家里的两封书信,信中除了浓浓的亲情和乡情,还希望家里寄来钱和布,并询问自己所获得的爵位奖赏到家了没有。他们知道,虽然背井离乡、战场残酷,但通过努力可以改变自己和家庭的命运。“人臣孝则事君忠,处官廉”。汉代推行察举制,察举最重要的科目是孝廉。“孝”是孝悌,对父母孝敬,对兄弟友爱;“廉”是廉洁清白。两汉大批官员就是通过这个制度,走出乡里、报效国家、清廉为政。“少孤贫”的第五访,被举为孝廉,后任张掖太守。面对饥荒,不怕丢官,开仓赈济,自称“太守乐以一身救百姓”。隋唐时期推行科举制,通过考试选拔官吏,考生自由报名,布衣之士有了更多为官的机会。

在官吏管理与考核上,难免存在腐败发生的可能,也有德才关系处理上的两难境地。为保障选人用人的廉洁性,历代有很多制度化规定。秦汉时期就有官吏任用“试守”制度,试用合格者方可继续。官吏任用遵循着籍贯回避、亲属回避、师生回避等回避制度。在江苏连云港尹湾村发现的汉代东海郡官文书中,有一份《东海郡下辖长吏名籍》,详细记载了东海郡100多位主要官吏的籍贯,他们不仅不是本县人,甚至也不是本郡人,证明汉代籍贯回避制度在各地的严格执行。“才者,德之资也;德者,才之帅也。”官吏考核遵循着德先才后的原则。汉代以质朴、敦厚、逊让、有行等“四行”来考察官吏品行,以户口垦田增减、钱谷出入、治安好坏等来考核官吏能力。唐代吏部设置考功司,以德义、清慎、公平、恪勤等“四善”来考察官吏道德,以“二十七最”,即根据各部门职掌之不同,分别提出不同要求来考核官吏能力。德能并重、以德为先,体现着廉洁文化在考核中的意义。历代对官吏日常行为要求也颇为严格。对官吏在职时的钱财物出入,出行时的接待消费,接受宴请馈赠,出入酒楼茶市,以及为官经商等,大多有详尽、具体的规定。

监察制度经历了悠久历史发展过程,在中国传统廉洁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极为重要。秦统一以后,中央设御史大夫为最高监察长官,御史大夫下设御史中丞;设监郡御史,负责监督地方官吏。汉武帝时,划分全国为十三州部监察区,以部刺史为监察官,根据武帝手订的《刺史六条》,监察郡国守相二千石高官及其子弟和豪强的各种不法行为。唐朝正式确立了一台三院的监察体制,以御史台为中央最高监察机构,御史台以下分设台院、殿院、察院。宋朝在地方建立了监司、通判监察体系。监司是由皇帝派到路一级的负责监督地方军、政、财、刑的四个机构,彼此互不统属,直接对皇帝负责。通判是州的监察官,负责监察知州及所部官吏。明朝建立以后,改御史台为都察院,特别重视御史巡按地方,将全国划分为十三道监察区,定期或不定期派御史巡按监察。我国古代巡察官员代表中央,权威性极强,“御史出巡,地动山摇”,“八府巡按,手捧尚方宝剑,八面威风”。众所周知的狄仁杰等御史清官铁面无私、惩恶扬善,他们的故事至今传为美谈。清朝编成《钦定台规》,统一中央和地方的监察法规于其中,分为训典、宪纲、六科、各道、五城、稽察、巡察和通例等八类,既是清朝最重要的一部监察法典,也是中国古代最完备的一部监察法典。

欲知大道,必先为史。从延续民族文化血脉中开拓前进,坚定历史自信、掌握历史主动,方能赢得光明的未来。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历史智慧,多次引用传统廉洁文化内容。2014年3月,在河南省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总书记提到张伯行的《却赠檄文》。张伯行历任福建巡抚、江苏巡抚、礼部尚书,为谢绝各方馈赠,专门写了一篇《却赠檄文》,其中说道:“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谁云交际之常,廉耻实伤;倘非不义之财,此物何来?”这警醒我们,小事小节是恪守廉洁的第一道防线,良好作风是在小事小节中建立起来的。2015年12月,在中央政治局“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上,总书记提到“康熙不取灵芝”的故事。有一次,广西巡抚陈元龙给康熙奏报,采到一枝高一尺余、状如云气的灵芝,并引用《神农经》中“王者慈仁则芝生”的话。康熙在其奏折上批道:“史册所载祥异甚多,无益于国计民生。地方收成好、家给人足,即是莫大之祥瑞。”古代统治者也明白,各级官员不务实,老百姓活不好、活不下去,其封建统治是要垮台的。这警醒我们,要时刻把百姓放在心中最高位置。2016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总书记提到“莫用三爷,废职亡家”的谚语。“三爷”是指三类关系密切的“至亲”:“子为少爷,婿为姑爷,妻兄弟为舅爷。”这警醒我们,为官之人,切切不要对“三爷”这类至亲放纵,否则便可能导致丢官破家的结局。2017年1月,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总书记提到“四知拒金”的典故。东汉王密为报杨震提携之情,晚上准备了金子送给杨震,并说:“现在是深夜没有人知道。”杨震以“天知、地知、我知、你知”拒礼。这警醒我们,觉悟对一个人立身立业立言立德的重要意义。有觉悟方能辨是非、明公私,有觉悟方能养正气、祛邪气。这样的内容,总书记讲了很多,从官德修养的“直而温,简而廉”,到家风建设坚决防止和反对“衙内腐败”;从防范小事小节的“不矜细行,终累大德”,到改进作风要“善禁者,先禁其身而后人”……提醒全党同志要清清白白为官、干干净净做事、老老实实做人,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反对腐败、建设廉洁政治,是我们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党自我革命必须长期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全面从严治党,既要靠治标,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也要靠治本,正心修身,涵养文化,守住为政之本。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是建设廉洁政治、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内在要求。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围绕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关于为什么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强调“思想纯洁是马克思主义政党保持纯洁性的根本,道德高尚是领导干部做到清正廉洁的基础”;“政治文化是政治生活的灵魂,对政治生态具有潜移默化的影响”;“政德是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风向标”。关于如何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强调“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传承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激发共产党员崇高理想追求,把以权谋私、贪污腐败看成是极大的耻辱”;“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督促领导干部从严管好亲属子女”;“积极宣传廉洁理念、廉洁典型,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关于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修身正己,强调“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价值观”;“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把干净和担当、勤政和廉政统一起来”;“用廉洁文化滋养身心”。总书记的重要论述,充分彰显了我们党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高度自觉,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提供了强大思想武器和科学行动指南。

新时代以来,不断完备的制度体系、严格有效的监督体系,使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中国共产党章程》把“清正廉洁”与“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一道,明确为党的各级领导干部的基本素质。《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把“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单列一款,强调“建设廉洁政治,坚决反对腐败,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任务”。《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紧扣廉洁自律主题,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把加强廉洁文化建设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基础性工程。2023年12月,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全文发布,关于廉洁纪律增写1条、修改18条,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和党章党规党纪的新阐释新规定,极大地丰富和拓展了新时代廉洁文化的内容,赋予其强烈的时代气息,指引推动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实起来、强起来,不断实现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社会清朗。正如党的二十大报告对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伟大实践进行深刻总结时指出,“风清气正的党内政治生态不断形成和发展”。

如何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我们这个大党必须解决的独有难题之一。新征程上,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下,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论述,从传统廉洁文化精华中汲取营养和智慧,锲而不舍建设新时代廉洁文化,持之以恒净化政治生态,就一定能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提供重要支撑。

作者:卜宪群(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古代史研究所研究员)

来源:《求是》

审核:单娟   责任编辑:谭泽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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