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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规模纳税人 月销售额10万以下免征增值税丨国家及云南省惠企强企政策清单(第一批)指南④

 2024-02-03 12:07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及云南省

惠企强企政策清单

(第一批)指南

为加强惠企强企政策宣传推广和兑现落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牵头编制了《国家及云南省惠企强企政策清单(第一批)》,并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为确保惠企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注的“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减免、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乡村振兴产业支持政策”等24项政策兑现事项,“云南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推出“国家及云南省惠企强企政策清单(第一批)指南”专栏,方便企业公众直观阅读、快速查找。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
(税费优惠类)



1

政策文件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9号)


2

政策兑现要点

1.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3

兑现形式

线上和线下均可申报


4

申报条件

1.适用于按期纳税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


2.小规模纳税人以1个月为1个纳税期的,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小规模纳税人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可以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


3.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4.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政策的小规模纳税人,以差额后的销售额确定是否可以享受上述免征增值税政策。


5.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6.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5

申报材料

《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6

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自行填报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优惠。


7

主管部门及办理咨询电话

主管部门: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办理咨询电话: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点击“阅读原文”
查看下载《国家及云南省惠企强企

政策清单(第一批)》更多内容

来源: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审核:单娟   责任编辑:李丽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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