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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经营主体的“六税两费”减半征收丨国家及云南省惠企强企政策清单(第一批)指南③

 2024-02-03 09:47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


国家及云南省

惠企强企政策清单

(第一批)指南

为加强惠企强企政策宣传推广和兑现落实,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近日牵头编制了《国家及云南省惠企强企政策清单(第一批)》,并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


为确保惠企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聚焦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关注的“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重点群体创业就业税费减免、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乡村振兴产业支持政策”等24项政策兑现事项,“云南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推出“国家及云南省惠企强企政策清单(第一批)指南”专栏,方便企业公众直观阅读、快速查找。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
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
(税费优惠类)



1

政策文件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2号)


2

政策兑现要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3

兑现形式

线上和线下均可申报


4

申报条件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5

申报材料

《财产和行为税纳税申报表》


6

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国家税务总局云南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自行填报申报表相关行次即可享受优惠。


7

主管部门及办理咨询电话

主管部门:省财政厅、省税务局


办理咨询电话:12366纳税缴费服务热线


点击“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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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清单(第一批)》更多内容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

审核:单娟   责任编辑:李丽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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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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