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公众号
2024-02-01 14:13近日,云南省教育厅、中共云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加强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举措、保障措施、组织实施等方面的要求,努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
关于加强基础教育优质资源
辐射引领的指导意见(试行)
为充分发挥基础教育优质资源的示范引领、辐射带动作用,努力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促进教育公平与质量提升,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工作目标
以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共同体建设、“省管校用”扩面帮扶等方式,建立覆盖广泛、形式多样的基础教育优质资源辐射引领机制,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力争通过3年努力,确保每1所新建中小学校(含幼儿园,下同)、薄弱学校、乡村学校至少能获得1种帮扶资源,全省基础教育区域、城乡、校际质量差距逐步缩小,受帮扶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明显提升,更好满足人民群众“上好学”的教育期盼。
二、工作举措
按照“因地制宜、积极稳妥、科学合理、稳步推进、确保实效”的原则,结合当地基础教育优质资源总量、学校布局、教师队伍建设等情况,从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共同体建设中选择1种或1种以上方式,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全面实施,确保“一县一案、一校一策”。
(一)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
学区制是指在县(市、区)内将中小学实行分片划区管理的制度,一般以街道或乡镇行政区划为基础,划分若干学区。学区由县(市、区)教育体育局设置。原则上每个学区内至少有1所规模适宜、发展水平较好的公办学校作为学区长学校,带动学区内薄弱学校、小规模学校共同发展。学区管理和运行在县(市、区)教育体育局领导下和授权范围内进行,构建“设置合理、职责明晰、运行高效、保障得力”的管理运行机制。学区要建立相关工作章程,健全完善包括学区中长期规划、教育教学管理、校长联席会议、教师队伍管理、学生管理、教学教研等一体化发展的制度措施,保障学区运转高效、规范有效、整体提升。
(二)规范推进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
集团化办学是将1所优质学校和若干所学校组成学校共同体(教育集团)的办学体制。由优质学校牵头,在教育理念、学校管理、教育科研、信息技术、教育评价、校产管理等方面统一管理,实现管理、师资、设备等优质教育资源的共享。集团以州(市)统筹、以县(市、区)为主,在县域内或跨县域组建。优先将相对薄弱学校、乡村学校和新建学校纳入集团。探索建构一个法人一体化、多个法人联合体等集团治理结构,通过章程、协议等方式明晰集团内部法人学校主体责任,妥善处理好教育集团与成员校之间的责权关系。落实属地管理原则,学校组建或加入教育集团,应经所属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同意。合理控制教育集团规模,1个教育集团覆盖的成员校不超过10所,原则上按照3—6年为1个周期组建教育集团。成员校成长为新的优质学校后,可逐步脱离集团管理。严禁仅以品牌输出、挂牌更名等方式组建教育集团,严禁以集团化办学名义违规举办义务教育“公参民”学校,严禁教育集团内中小学跨区域违规招生,严禁以各种形式借读、挂学籍跨校就读。
(三)建设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共同体
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共同体是指县域内义务教育阶段城区或镇区1所优质学校与1至2所乡村薄弱学校结对形成办学共同体,实现以强带弱、共同发展,推动城镇优质教育资源下沉乡村、乡土特色优势反哺城镇学校。通过建设“共建型”共同体,在各校法人独立、财务独立的基础上,在办学理念、学校管理、教育教学、学校特色等方面实现共同发展;通过建设“协作型”共同体,由优质学校牵头乡村学校在业务上给予引领、指导和帮扶,以线上线下多种形式的项目协作,在学校发展顶层设计、教师交流培养、课堂教学研讨、集体备课、校本教研等方面实现借力发展;通过建设“融合型”共同体,学校全面重组,融合成“一校二区”或“一校多区”,开展同步化办学,人事、经费、教学、资源配置、考核评价等实行一体化管理。
(四)扩大“省管校用”帮扶面
扩大托管帮扶范围,从全省遴选一批优质普通初中作为帮扶学校,对口帮扶全省27个国家级和30个省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的普通初中。进一步扩大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区域“大校长”辐射作用,选派未建立帮扶关系的中学校长或副校长,到县域内教育人才“组团式”和教师“省管校用”的受帮扶学校进行脱产跟岗研修,每年每县选派的跟岗研修人员不少于5人。
三、保障措施
(一)优化校长教师配置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关于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政策要求。探索学区、教育集团和共同体师资统筹管理,形成与集群发展相适应的干部培养、教师招聘、职称评聘、绩效考核、薪酬待遇、评先评优、师资培训、选拔任用的制度体系。有计划地从被帮扶学校、成员校选派优秀教师到帮扶学校、牵头校挂职锻炼、顶岗和跟岗培训。推进省、州(市)、县(市、区)学科名师、一级校长、名班主任、思政课名师、心理健康教育名师的“三级五类”教育人才工作室建设,培养一批业务能力强、教育教学水平高的中小学优秀教师、班主任、校长。
(二)强化教科研专业引领
在学区、教育集团、城乡共同体内广泛开展集体备课、联合教研、专项研究、教学比武等活动,共同开展课程开发、教学改革、师资培训,共享优质特色课程、优质课堂、教学资源和教科研成果等,持续提升教师专业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健全一体化教学教研机制,共同组建优秀教师教育教学指导团队,建立定期视导制度,开展教育教学诊断,精准分析学情,及时解决教育教学问题。持续推进省、州(市)、县(市、区)三级教研员定点帮扶乡村学校和相对薄弱学校。省、州(市)级教研员到怒江傈僳族自治州、迪庆藏族自治州支教半年,可视为薄弱学校工作1年经历。
(三)加强经费保障
各级财政要积极统筹资金,大力支持学区长学校、集团化办学牵头学校、城乡共同体和“省管校用”帮扶学校培养、输送优秀校长、骨干教师,积极支持怒江州、迪庆州和边境县、乡村振兴重点县的跨州(市)域教育集团和帮扶学校发展。省教育厅每年组织评定一批示范性义务教育学区、基础教育集团、城乡共同体和“省管校用”优秀帮扶学校,并根据工作绩效予以鼓励。
(四)促进教育资源共享
鼓励各地根据实际需求,统筹各校文体场馆、图书馆、实验室、劳动和校外教育基地等资源,通过延长开放时间、错峰排课等措施,促进资源多元供给、充分共享。依托各校资源,发挥集体智慧,共同开发富有特色的校本课程和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活动,强化优质特色课程资源、教学资源、教师培训研修和教科研成果共享。
(五)优化数字化教育资源供给
全面推进教育数字化建设,实现数字校园全覆盖。用好国家中小学智慧教育平台和云南教育公共服务平台,扎实开展课堂教学竞赛、基础教育精品课和优秀课例评选活动等,着力推动专递课堂、双师课堂、优质学校网络课堂等全覆盖、常态化,积极建设区域内共享的优质教育教学资源,推动优质资源在线流动。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省教育厅成立基础教育优质资源示范引领工作办公室,统筹各项工作的开展。各州(市)、县(市、区)要深入分析属地资源情况,选择适合的模式,制定具体方案措施。学区制突出治理体制管理模式改革,要强调区域统筹;集团化突出办学模式改革,要注重发挥优质资源的引领;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共同体突出城乡帮扶,要注重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发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共同研究制定与优质资源辐射引领相配套的教师管理、经费投入、评价考核等机制。州(市)和县(市、区)属学校、教育示范校优先作为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共同体建设、“省管校用”扩面帮扶的牵头学校。
(二)强化监测评价
将优质学校建设和辐射引领情况纳入省委、省政府对州(市)党委、政府综合绩效考评教育重要指标,作为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地教育体育局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幼儿园保育教育质量评估指南》、《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综合运用过程评价与增值评价等方式,建立牵头学校与成员校、帮扶学校与受帮扶学校“捆绑式考核、一体化评价”的考核评价制度。探索开展各县(市、区)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共同体建设的第三方评估,重点评价优质资源总量增减、校际教育差距变化、牵头学校辐射带动、成员学校融入提升、学生和家长教育满意度等内容。
(三)营造良好生态
各地要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及时总结、提炼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引领工作的典型经验和做法,定期组织现场推进会、经验交流会等,宣传推广新涌现出的“家门口的好学校”,并将该项工作总结和典型案例在每年年底上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适时举行全省现场推进会,强化典型引路和示范推广。各州(市)、县(市、区)和各中小学要充分发挥网络新闻媒体的舆论引导作用,利用广播电视、公众号、校园网、微信群、宣传栏、家长会等多种途径,宣传优质资源辐射引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重点举措,及时宣传老百姓身边的好学校,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快速提质增量,推动新时代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
来源:云南省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