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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23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的决定

 2024-01-30 20:38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云政发〔2024〕2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奖励2023年度

云南省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的决定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23年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云岭大地不断涌现正气凛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的见义勇为人员,他们在危难紧急关头勇伸正义之手,用舍生取义的壮举、鲜血乃至生命捍卫了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集中彰显了人性之美,深刻诠释了正义之魂,充分体现了崇德尚善、乐于奉献的良好精神风貌。

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在全社会倡导见义勇为精神,根据《云南省奖励和保护见义勇为人员条例》,省人民政府决定,对罗荣华等2名见义勇为英雄,王邦安等13名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李鹏春、王建东、管光正、荀波涛、罗洁等5个见义勇为先进群体进行表彰奖励。

全省广大干部群众要以见义勇为英模为榜样,合力营造崇尚英雄、学习英雄、争当英雄的良好社会风尚。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发展壮大群防群治力量,营造见义勇为社会氛围,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社会治理共同体”的重要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见义勇为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将见义勇为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生动实践,切实加强对见义勇为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注重见义勇为宣传引导,强化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障,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云南、法治云南建设汇聚强大的时代正能量。

附件:2023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名单

云南省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云南省见义勇为个人和群体名单

一、见义勇为个人

(一)见义勇为英雄



对以上2名人员,授予“云南省见义勇为英雄”称号,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各奖励人民币126万元。

(二)见义勇为先进个人



对以上13名人员,分别授予“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

二、见义勇为群体

(一)李鹏春、王建东、管光正、荀波涛、罗洁群体



(二)杨学应、赵文运、蒋盈雄、卢春佐群体



(三)尚宇、陈太会、李金剑、刘涛群体



(四)张永华、李永群体



(五)董保建、寸剑峰、刘双德、杨加军、杨汝清、李光文、林辉、向杰、杨世康、王晓勇群体



对以上5个群体,授予“云南省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颁发奖章和荣誉证书,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微信公众号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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