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日报
2024-01-29 10:52近日,笔者从鲁甸县政协获悉,截至2023年底,鲁甸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以来征集并审查立案的61件提案已全部办复完毕,办复率100%。从办理情况看,提案所提问题解决或基本解决的(A类)37件,占60.66%;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B类)17件,占27.87%;因受条件限制和其他原因待以后解决的(C类)7件,占11.48%。
从立案提案内容看,提案涉及产业培育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劳务技能培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质增效、城市维护更新、营商环境提升、生态保护修复、民族团结创建、信访维稳治理、弱势群体关爱帮扶等热点难点问题,反映了全县人民对鲁甸经济社会发展的殷切期盼,彰显了广大政协委员参政议政和民主监督的担当作为。为办理好这些提案,鲁甸县从四个方面采取了措施,确保了政协委员提案办复率达到100%。
提案征集机制不断完善。鲁甸县政协建立了“预约订单”提案征集机制,印发提案征集通知和选题参考,帮助委员拓宽提案来源渠道。邀请更多委员参加政协组织的调研、视察、面商会、院坝协商等活动,为委员知情明政、参政议政创造条件。坚持把界别联组发言、调研成果、社情民意等转化为有效提案,着力打造精品提案。
提案督办更加有力有效。鲁甸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提案工作,对提案质量以及立案、交办、督办、承办、回访等环节提出明确要求,并定期听取提案办理情况汇报。县政协积极推进“项目工作法”和“清单督办制”,把提案办理纳入年度重点监督计划,实行政协班子包案协商督办。各承办单位将提案办理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确保提案件件有人办、事事有落实。
办理协商全面务实推行。把协商作为提案工作的基本方法和要求,坚持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协联合交办制度,遵循平等议事、求同存异、体谅包容的协商原则,加强办前、办中、办后全过程协商,建立提案者、政协提案委、承办单位有效沟通机制,建立知情反馈机制,通过专题会议协商、电话协商、调研视察协商等形式,搭建互动交流平台,努力做到在沟通协商中增进理解、研究对策、提高实效。
提案成果转化成效明显。提案是社会各界群众反映意见、共谋发展的重要渠道。通过提案工作各个环节的引导服务和沟通协作,增进了提、办、督三方面的相互理解,统一了思想、汇聚了力量、解决了问题,一些提案的意见、建议转化为具体举措,助推了工作落实,取得了良好社会效果。
通讯员:马永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