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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组织国家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申报

 2024-01-06 15:06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公众号

日前,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通知,向各州(市)、各单位征集云南省申报国家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项目。请各地、各单位参照要求,组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符合条件企业、单位认真填报《网络安全技术应用试点示范申报书》(纸质版一式4份,可编辑和纸质扫描电子版光盘一式2份),并按推荐优先顺序汇总填报《推荐项目汇总表》(纸质版一式3份,可编辑和纸质扫描电子版光盘一式2份)。


州(市)推荐的项目,由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在申报书“推荐单位及意见”处加盖公章;中央驻滇和省属企业,或其他有关单位推荐的项目,由集团公司或省级单位在申报书中“推荐单位及意见”处加盖公章。请各州(市)、各单位于2月22日前将上述申报材料(含电子版光盘)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处,电子版通过OA系统同步报送。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汇总遴选后向工业和信息化部推荐报送。


联系人: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基础设施管理处 冯老师


电话:0871-63512314














试点示范内容是什么?

申报要求有哪些?


试点示范内容


适应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发展新形势,以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安全、数字化应用场景安全、安全基础能力提升为主线,面向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水利、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广播电视、金融、交通运输、邮政等重要行业领域网络和数据安全保障需求,从基础网络安全、云计算安全、人工智能安全、大数据安全、信创安全、商用密码、车联网安全、物联网安全、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安全、网络安全共性技术、网络安全创新服务、教育技术产业融合发展联合体、网络安全“高精尖”创新平台等13个重点方向,遴选一批技术先进、应用成效显著的试点示范项目。


申报要求


(一)申报主体。主要由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水利、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广播电视、金融、交通运输、邮政等行业领域的企事业单位,以及为其提供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产品、解决方案和服务的企事业单位等组成联合体申报(牵头单位1家,联合单位不超过2家)。网络安全“高精尖”创新平台方向主要面向技术创新或试点示范区运营、管理机构。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申报项目。主要包括支撑本单位自身网络安全工作或为用户提供安全服务的网络安全技术平台或系统,具备创新性、先进性、实用性、可推广性等特点。网络安全“高精尖”技术创新平台方向主要包括地市级及以上各类技术创新区或试点区,具备区域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良好、政策制度完善、创新要素聚集等特点。


(三)每个申报主体可最多牵头或参与申报2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仅可选择1个试点方向。


(四)已入选国家级或联合开展部门有关试点示范项目、已获得国家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可重复申报,未建及在建项目不可申报。同一项目不可通过多途径同时申报,否则取消项目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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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李丽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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