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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关云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云南四部门印发通知→

 2023-12-31 10:48  来源:云南发布

日前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共青团云南省委
四部门联合印发
关于开展云南省青年科技奖
评选工作的通知
就相关事项作出安排


详情如下
↓↓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共青团云南省委关于开展云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州(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协、团委,省科协所属各省级学会(协会、研究会),有关科研院所,高校,企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激发广大青年科技工作者的创新创造创业热情,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共青团云南省委决定开展云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以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科协、团省委为成员的云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省青科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省科协院士办,负责推荐评审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各州(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协、团委应联合成立相应评选机构,负责本地区本单位的推荐审核工作。


二、评选范围和条件


在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以及民营企业、医疗卫生、新型研发等机构中从事科研与生产相关工作的优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往届全国和我省青年科技奖获得者不参加评选。推荐工作坚持面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原则上不评选副厅级或者相当于副厅级以上单位和干部,处级(含)及相当于处级以上人选不超过评选总数的20%。


推荐人选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学风正派,积极践行科学家精神。


(二)省青年科技奖评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重要的、创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贡献;


2.在工程技术方面取得重大的、创造性的成果和作出贡献,并有显著应用成效;


3.在科学技术普及、科技成果推广转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产生显著的社会效益或经济效益。


(三)推荐人选的科技成果应以在云南做出的成果为主,推荐人选应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贡献者。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男性推荐人选不超过40周岁(198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推荐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78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表彰及推荐名额


云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表彰名额为个人10名。


1.各州(市)评选机构可推荐本地区人选1名;


2.省科协所属学会(协会、研究会)可推荐本学科领域人选1名;


3.有关科研院所、高校、企业可推荐人选各1名;


所有推荐人选均应通过以上渠道推荐,不受理个人申请。


四、推荐程序


评选工作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差额评选、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严格执行“两审三公示”程序,即实行初审和复审两次审核,分别在本单位、州(市)范围和全省范围内进行公示。具体工作程序为:


(一)组织推荐和单位公示。


各推荐单位按照评选条件,在广泛听取意见、充分酝酿、组织考察的基础上民主择优推荐,确定推荐人选后,在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评选条件、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无异议后由本单位本区域的评选机构于2024年2月23日前将推荐材料纸质原件报送省青科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扫描件(盖章)和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上报材料包括:推荐工作报告、《云南省青年科技奖推荐表》(附件2)(1式5份),附件材料1套:(1)公开发表的主要论文及专著(论文限3篇、专著限1本);(2)技术鉴定证书及知识产权证明材料;(3)技术应用证明材料;(4)获得表彰奖励证明材料;(5)其他成就和贡献证明材料;(6)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的保密审查证明。


推荐工作报告内容包括:本地区(本单位)推荐工作组织情况、对推荐人选进行审核及征求意见、集体研究、公示、推荐人选及其事迹材料、简要事迹、推荐意见等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要求真实准确、内容详实。


(二)初审和本地区本系统公示


省青科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报送的推荐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对通过资格审查的推荐人选,根据其专业领域,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推荐人选材料进行评审。省青科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专家评审结果,按照1:1.5的比例确定初审推荐人选名单,于3月4日前将名单反馈给各州(市)评选机构和各有关推荐单位。


各州(市)和有关单位评选机构对通过初审的推荐人选进行考察,按照管理权限征求推荐人选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意见,对机关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按照管理权限还应征求组织人事、纪检监察等部门意见;对企业负责人还应征求生态环境、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税务、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部门意见。征求意见后,在本州(市)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应及时向省青科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同步开展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若在规定时限内无法作出结论的,取消该推荐人选参评资格。公示无异议后,各州(市)和推荐单位评选机构于3月18日前将正式推荐报告及相关材料报送至省青科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邮箱,并同时报送纸质原件。


上报材料包括:正式推荐工作报告、公示材料(含本地区本系统公示截图)、《云南省青年科技奖人选征求意见表》(附件3)、《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附件4)(以上材料1式5份)。


(三)复审和公示


省青科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复审,确定最终10名拟表彰人选名单,在全省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由省青科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奖励办法


由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科学技术协会、共青团省委联合发布表彰决定、颁发证书。


五、推荐工作要求


(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原则,拓宽推荐渠道,严格评选条件,突出品德、能力、业绩导向,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保证评选质量。


(二)推荐人选推荐材料是省青科奖评审的主要依据,应简明扼要,要重点突出推荐人选的创新性成就和贡献。非学术性报纸刊物的有关报道不作为证明材料。


(三)推荐单位和推荐人选要自觉恪守科学道德和学术规范,推荐材料要客观、准确、完整,对于推荐材料填报不实的,实行“一票否决”。如推荐人选被投诉,推荐单位及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应进行调查核实并提供书面调查材料和结论性意见。


(四)推荐人选推荐材料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并由推荐人选所在单位出具推荐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审查证明。


六、联系方式


云南省青年科技奖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云南省科学技术协院士办)


联系人:赵瑞   梁倩

联系电话:0871-63139172,0871-63112097(传真)

邮  箱:ynkxysb@163.com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护国路26号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邮  编:650021


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

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共青团云南省委

2023年12月18日



可前往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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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云南省科学技术协会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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