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来了!云南这样做→
读新闻 2023-12-29 16:44 来源:云南发布
12月29日上午,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在海埂会堂召开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 赵嘉 摄
图源:视觉中国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经济普查每五年进行一次,分别在逢3、逢8年份实施。我国于2004年、2008年、2013年和2018年先后开展了四次经济普查,2023年开展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
定期开展经济普查是我国的法定要求,是认识国情、摸清家底的重大举措。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也是在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后开展的首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通过这次普查,将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做一次全面的“盘点”和集中的“体检”,对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开展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实践,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的内在要求,是把脉“国之大情”、掌握“国之大数”、服务“国之大者”、推动“国之大策”的重大举措,是把脉经济走势服务宏观决策的有效途径,是深入推动统计现代化改革的有力抓手。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云南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两次考察云南,作出“一个跨越”“三个定位”“五个着力”和“四个突出特点”“四个方面重点工作”等一系列重要指示,为云南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要把习近平总书记为云南擘画的美好蓝图变为现实,首先需要准确摸清全省家底,全面反映云南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状况,针对存在的问题,采取更加精准有效的政策措施,更好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要求在云岭大地落地生根、开花结果。要从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真正把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把全省经济家底盘点清楚,知责于心、担责于身、履责于行,奋力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的云南篇章。
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对象是我国境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标准时点为2023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23年年度资料。
全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共有12项业务流程。其中,在2023年12月底以前,完成6项流程,分别是:制定普查实施方案;进行普查区划分及绘图;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并组织培训;编制清查底册;实施单位清查;开展普查告知,做好登记准备。
2024年至2026年完成6项流程,分别是:2024年1-4月,开展普查现场登记;2024年1-8月,进行普查数据检查、审核与验收;2024年5-7月,开展普查数据质量抽查;2024年8-12月,进行普查数据汇总、评估、共享与发布;2024年7月-2026年12月,进行普查资料开发;2024年8月-2025年6月,对普查工作进行总结。
2024年1月1日至4月底开展的入户普查登记,是经济普查最关键、最重要的一项工作,也是整个普查工作中任务最重、动员人力最多、对普查数据质量影响最大的一个环节,对摸清云南省经济社会发展“家底”至关重要。再过三天,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现场登记工作将正式开启,经济普查将全面铺开实施。要紧紧围绕普查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同配合,高质量、高水平完成普查各项任务。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部门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刻认识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按照国务院经普办的安排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坚持“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突出政府主导作用,加强上下联动、左右协同,高质量推进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各项工作任务,组织实施好本地区、本部门普查现场登记工作,确保组织有力、协作高效、保障到位。 严格执行普查实施方案,规范开展普查现场登记。现场登记是普查工作的中心环节,根据单位清查掌握的情况,这次经济普查对象规模大、覆盖范围广、涉及指标多。各地区、各部门要强化决战意识,加强对普查现场登记的组织领导和协作配合,认真执行普查实施方案的统一要求、时间安排、操作规范,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规划好路线图和施工表,切实把普查实施方案的要求落细落实,确保普查工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有力有序推进。要聚焦普查登记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做好普查业务工作培训和指导服务,持续提升普查“两员”业务能力,规范普查数据采集流程,以更加饱满的状态、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作风,依法依规做好普查现场登记各项工作,规范细致做好普查数据采集、核实上报等工作。坚持依法普查,查实填准普查数据。各地区、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数据质量第一原则,把相关要求落实到普查登记、审核验收等各个环节,确保普查结果经得起历史和实践检验。各级普查机构和普查人员要坚持依法普查、科学普查、为民普查,牢牢守住普查数据质量生命线,把确保普查数据质量作为重中之重,严格遵守普查全流程数据质量管理要求,认真落实普查登记即报即审要求,做好数据审核验收和执法检查,确保云南省普查单位不重不漏,普查数据填报符合普查制度要求。广泛开展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普查氛围。各级普查机构要上下联动,抓住普查登记重要工作节点,紧密结合本次普查的新内容、新变化、新要求,充分调动广大媒体,着力加强对普查重要意义、相关法律法规、普查对象权利与义务的宣传,提高全社会依法普查意识,进一步争取广大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引导普查对象讲实情、报实数,为入户登记工作顺利开展提供坚实保障。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开展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王宁书记、王予波省长多次对经济普查工作作出批示、提出要求,要扎实开展经济普查工作。今年1月,省政府工作报告将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列为重点工作任务;2月,省政府印发《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由常务副省长为组长、38个省级部门组成的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普查工作组织实施过程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和决策;9月,召开全省“五经普”电视电话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全省普查工作任务。
云南省级、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政府均已印发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文件,成立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落实办公地点和人员。省经普办内设17个工作组,在宣传、工业、投资等8个工作组采取统计局1个组长+分管部门1个组长的“双组长”模式,更加突出“部门分工协作、各方共同参与、专业主导为主”的工作机制。省级统计、发改、工信、住建、商务、税务、市场监管、交通等部门均按要求及时组建各自部门系统的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或工作专班。强化经费保障。省级“五经普”经费预算与“四经普”相比增长64.7%。截至目前,省、州(市)、县(市、区)三级2023年“五经普”经费落实到位率分别为100%、103.9%、79.9%。认真做好“两员”选聘和培训工作。全省完成普查系统信息录入的普查机构人员1.02万人,已选聘普查“两员”6.25万人,其中普查指导员1.68万人、普查员4.57万人,比“四经普”增加近1万人。多层次、多方式、多渠道对各级普查机构人员和“两员”开展培训。认真组织实施“1+8”(1个综合+8个专业)专项试点,以全省综合试点和工业、建筑业、房地产、投资、贸易、服务业、个体户、投入产出、名录(单位清查)、普查区地图绘制等8个专项试点为抓手,准确发现和掌握单位清查的问题和困难,坚持以试代训,积累普查实战经验。结合云南实际,科学研究制定《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云南省实施方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首次统筹开展经济普查与投入产出调查,云南坚持统分结合原则,兼顾普查调查数据需求,落实统筹开展调查方式。
及时下发《关于进一步统筹做好经济普查与投入产出调查工作的通知》,将投入产出调查单位填报人员统一纳入全省普查“两员”管理。多形式、分层次的开展业务培训,全覆盖到统计部门、企业2000余人。深度参与服务国务院经普办在普洱市开展投入产出调查程序测试工作,为进一步改进完善程序提供了有价值的参考。制定《2023年投入产出调查电子台账指导手册》《投入产出问题解答》《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电子台账检查要点》等技术指导工具,通过县(市、区)、州(市)、省三级审核机制提高电子台账数据质量。
2023年,省经普办制定并印发《关于做好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工作的通知》,与省委宣传部联合印发《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宣传动员工作实施方案》。发布经济普查主题宣传片,举办宣传工作培训班,成功举办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普查宣传月启动仪式”活动。采取主流电视报刊宣传等传统方法和移动互联网平台、新媒体等新兴手段相结合的方式,线上线下同时加强宣传力度,努力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立体化的宣传局面,不断扩大普查宣传覆盖面,为普查顺利实施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单位清查是准确界定普查对象、规范界定普查报表实施范围、确保普查顺利实施的关键环节。一是认真组织开展名录库数据专项清理核查。全面清理云南省基本单位名录库,为单位清查奠定坚实基础。二是高标准完成普查区和普查小区划分、建筑物标绘工作。全省共划分普查区14888个、普查小区30721个,标绘建筑物102.26万个。三是顺利完成部门数据收集整理和清查底册编制。整理比对生成全省清查单位底册152.15万户、个体经营户底册416.86万户。四是全面开展“地毯式”单位清查,单位和个体经营户底册核查率均达到99.9%以上。目前,单位清查查疑补漏和清查表数据的编码、审核、验收工作已全面完成,为正式入户登记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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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普查中还有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报表,做好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普查和统计监测工作的重要意义与主要作用有哪些?经济普查是一项重大的国民调查,工业是国民经济的命脉。没有工业化,就没有现代化。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持续发展壮大的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其高技术、高附加值、高成长性,成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引领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
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监测工作,作为真实客观反映工业领域相关产业发展状况的重要手段,为不同层面的决策管理和经营主体提供分析评判和决策布局的重要依据。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这项工作在宏观层面对于稳经济增长、提升国际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在微观层面对于保市场主体、促进高质量发展也至关重要。
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工作的有序开展和持续完善,不仅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实施保驾护航,为制造强国建设的推进筑牢统计支撑,也为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特别是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建设提供了坚实统计保障。2023年11月份,国家新修订《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现在的分类共有9个产业,分别为: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高端装备制造业、新材料产业、生物产业、新能源汽车、新能源产业、绿色环保产业、航空航天产业和海洋装备产业,并将该目录作为第五次经济普查《工业企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报表填报的认定和划分依据。近年来,云南省大抓产业、主攻工业,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也取得长足发展。2022年以来,战新产业中,新能源、新一代信息技术、新材料等产业都实现了较高增长,开展好工业战新兴产业普查工作,对了解云南省战新主要结构和制定产业政策都具有重要意义。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业普查对象如何确定?通过“五经普”获得的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业数据如何应用?建筑业的普查对象是建筑业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房地产开发业普查是辖区内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法人单位及产业活动单位(不涉及个体经营户)。关于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业普查数据的应用,一方面,稳住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业两根支柱对于推动经济回升向好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通过“五经普”,重点是摸清家底,对未来五年党委、政府谋篇布局经济发展意义重大。以建筑业为例,在非经济普查年度,建筑业统计的是注册在辖区内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建筑业法人单位;那么不具有总承包、专业承包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就通过经济普查进行全面调查,个体经营户通过经济普查时抽样调查推算个体经营户总量。经济普查可以对这部分单位进行全面调查,摸清云南的家底。另一方面,经济普查可以进一步摸清产业结构变化,对未来抓产业、促发展,用普查数据指导产业政策制定,提升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水平有重要意义。通过经济普查,我们可以对全省建筑业和房地产开发业的变化情况和质量有更深、更全面的了解,为未来进一步做好稳定建筑业和房地产市场,加快构建新发展模式,促进建筑业和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数据和信息保障。商务部门在云南省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中承担了什么工作职责?商务部门作为各级经济普查机构的组成部门之一,主要负责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的普查工作,同时配合省市场监管局、省民政厅等部门做好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的普查工作。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原则,省商务厅将全力以赴参与到经济普查工作中,认真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一是根据普查机构需求及时提供相关资料,鼓励、支持、引导普查对象依法配合和参与经济普查工作,确保省内相关行业经营主体不重不漏纳入普查;二是强化与统计部门的协调配合,在抓好业务培训、抓好数据审核、抓好数据质量上下功夫,共同形成推动普查工作的强大合力。 过去五年,云南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了从“千亿”到“万亿”的跨越,全省商贸领域经营主体数量不断增加,消费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我们将充分利用这次经济普查,全面了解云南省商贸领域的经济总量、结构变化和发展趋势,为研究制定全省商贸领域发展政策和行业发展规划,提供高质量的数据信息和重要的统计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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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单娟 责任编辑:李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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