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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说法 | 违反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相关活动的如何处罚?

 2023-12-27 09:55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违反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相关活动的如何处罚?

【身边案例】某公司在有燃气管道通过的马路上挖埋排水管道,未采取任何安全保护措施。市民咨询,违反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进行相关活动的如何处罚?

【意衡律师解答】《城镇燃气管理条例》规定,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下列活动之一的,由燃气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对单位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进行爆破、取土等作业或者动用明火的;(二)倾倒、排放腐蚀性物质的;(三)放置易燃易爆物品或者种植深根植物的;(四)未与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从事敷设管道、打桩、顶进、挖掘、钻探等可能影响燃气设施安全活动的。

昭通市司法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审核:单娟   责任编辑:谭泽涛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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