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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6-07 09:48◆李文波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指出,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对党忠诚老实、光明磊落,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如实向党反映和报告情况,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反对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反对隐瞒实情、报喜不报忧。
报喜不报忧的情况在我们身边时有发生。有的地方,做出了一点政绩工程,就大肆渲染,及时总结经验向上级汇报,在各类媒体上大力宣传。这也无可厚非,成绩让大家知晓,经验让大家共享。但是夸大其词,把芝麻说成了西瓜,就不负责任了。在遇到问题时,有的刻意回避、虚报或瞒报,如发生交通事故、自然灾害,能瞒则瞒,实在躲不过了,就尽量往小处说,目的是躲避问责,考核时减少扣分,此类报喜不报忧的情形虽然不是广泛存在,但也是“一颗老鼠屎坏了一锅汤”,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
报喜不报忧,说小是做人好大喜功,不诚实;说大就是对党不忠诚。我们党历来讲求实事求是,喜事要报,忧事也要报,且要做到有一是一,有二是二,不能见到树木就是森林,更不能“指鹿为马”。报喜不报忧对领导干部个人而言,是为升迁之路少些羁绊,在从政的道路上多些资本、少些坎坷。然而到了纸包不住火的时候,必然会遭遇“滑铁卢”,重重跌下来。对国家而言,报喜不报忧则可能会让国家蒙受损失,由于问题不报出来,没有及时得到整改,坐失对应良机。对群众而言,报喜不报忧更可能会让群众失去对党员干部的信任,甚至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群众会以点带面,由一人而联想到全体党员干部的作风问题。这种报喜不报忧的做派“罪莫大焉”。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三严三实”,就是告诫党员干部要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要摒弃错误政绩观,杜绝报喜不报忧思想,讲求客观实际,实事求是,做一个忠诚于党、忠诚于人民的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