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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这些年来,由于我们强调“发展才是硬道理”、强调经济建设是中心工作,强调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

 2017-05-01 12:03  来源:

 ◆李 明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这些年来,由于我们强调“发展才是硬道理”、强调经济建设是中心工作,强调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所以在一些地方或部门领导干部眼中,抓经济工作同党建工作出现一手硬、一手软的普遍现象。

近期,通过深入到昭通一些农村、社区、机关事业、“两新”组织等基层走访调研,发现一些地方或部门党委(党组)书记对基层党建工作思想认识不到位,重视程度还不够高,有的领导干部认为党建工作“务虚”,加之上级考核GDP比重较大,存在着“重经济工作轻党建工作”“重形式轻落实”的错误思想,对党的理论政策学习不够、认识不深,投入精力不多,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基层党的建设发展。一些非公企业出资人认为抓企业经营管理、创造效益利润才是硬道理,组建党组织、开展组织生活既投入时间精力又花钱投钱,对党建工作不理解不支持;一些机关部门的观念尚未转变,认为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委的事,抓发展才是党委(党组)的事,党建工作开会部署多、检查督查少,方案制定制度上墙多、严格执行狠抓落实少。少数领导干部认为行政工作是硬指标,是主业;党建工作是软任务,是“副业”。抓业务工作、行政工作热情高,抓党建工作积极性不强,导致党建工作口头上强调多,实际关心少,关注业务工作多,思考党建工作少。一些中小学校存在“重教学、轻党建”思想,党建的工作氛围不浓厚,学校党组织工作往往游离于学校中心工作之外,党组织在学校里没有地位,缺乏话语权,不能有效地参与学校重大问题的决策,对教师党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比较松懈,教师队伍的思想状况和职业道德令人担忧。由于思想认识的不到位导致很多党委(党组)书记抓党建工作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重视不够、被动应付、甚至敷衍过关的问题。

为改变一些地方党委或部门党组对党建工作“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著名的党建工作“三问”:是不是各级党委、各部门党委(党组)都做到了聚精会神抓党建?是不是各级党委书记、各部门党委(党组)书记都成为从严治党的书记?是不是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成员都履行了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可以说,这三个问题抓住了当前一些地方或部门在管党治党上失之于宽、失之于松、失之于软、责任不明确、不落实和不追究的关键要害。归根结底,就是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没有得到严格落实,党委书记不重视研究党建,不抓所在部门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不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认真落实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一些地方纪委在履行《党章》赋予的监督执纪职责上履职不到位,纪委也跟着去抓经济项目、抓招商引资、抓计划生育等非业务工作,存在“错位”“缺位”的问题,偏离了自己的“主业”,种了别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为什么要强调党委负主体责任?是因为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党风廉政建设成效。现在,有的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有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每年开个会、讲个话,或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有的对错误思想和作风放弃了批评和斗争,搞无原则的一团和气,疏于教育,疏于管理和监督,放任一些党员、干部滑向腐败深渊;还有的领导干部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带坏了队伍,带坏了风气。所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首先就是要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当前主体责任落实不好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少数领导干部的思想重视不够、责任意识不强。党委(党组)作为一个地方或部门的领导核心,要高度重视所在地方或部门党的建设,要切实履行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把党建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突出位置,与经济工作、业务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督查、一同考核,每年定期听取党建工作汇报,研究指导党建工作,推动党建工作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切实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其次,要落实党委(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党建工作再困难,书记真抓就不难”,书记作为党委的“一把手”,身居要害、肩负全局,管党治党是党委书记的天职。书记对党建工作的思想认识、重视程度、研究部署、工作指导,关系到地方或部门党的建设发展全局,直接决定着部门领导班子的面貌,影响着党员干部队伍的状况,必须抓好“一把手”抓党建这一关键。党委书记必须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必须从事关党的执政地位的高度看党建、抓党建,不能只挂帅、不出征,当“甩手掌柜”。要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抓不好党建是失职,不抓党建是不称职”的“主业”意识,强化政治担当,切实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带头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落到实处,始终把“第一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担好主责,抓好主业。第三,要落实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党委(党组)班子成员既要抓好自己分管领域的行政业务工作,同时也要严格落实分管领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行“一岗双责”“一案双查”。第四,强化党建工作问责。一方面,要细化各级党组织抓基层党建责任清单。组织部门要将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明确各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党组(党委)书记、班子成员和基层党组书记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清单,确保工作有人抓、问题有人管、责任有人担。另一方面要强化党建工作问责。主体责任难以落实下去,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要健全问责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对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不力的党委(党组)书记,要严肃追责问责,实行一票否决。同时,强化考核结果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衡量领导干部工作实绩、选拔、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通过问责一个,达到警醒一片的效果,倒逼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增强抓党建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只有明确各级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把抓党的建设工作作为地方或部门的“一把手”工程,强化各级党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切实把党建工作落实到每一级组织、每一个具体人,才能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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