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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说法|因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 需要承担责任吗?

 2023-12-06 13:50  来源:昭通新闻网

【有事要问】因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需要承担责任吗?

【身边案例】小马休假外出旅游时,遇到一个游客突发疾病需急救,作为医师的小马毫不犹豫地上前对发病游客进行紧急救治,但在施救过程中不可避免造成受助者肋骨骨折。市民咨询,因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需要承担责任吗?

【意衡律师解答】医师法规定,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得拒绝急救处置。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国家鼓励医师积极参与公共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急救服务;医师因自愿实施急救造成受助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昭 通 市 司 法 局 审稿

云南意衡律师事务所 供稿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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