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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化社会风气 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2016-10-16 10:35  来源:

刘静涛

近些年来,随着物质条件的丰富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我市殡葬领域出现了一股奢侈浪费之风,一些地方存在大操大办,封建迷信活动等陋习恶习抬头,加重了群众负担。有些干部家里丧事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仅败坏了党员干部的形象,也带坏了社风民风。

然而同时,昭通殡葬改革工作比较滞后,“十二五”期间,全市年均火化率仅为2.4%,距全省40.8%的年均火化率差38.4个百分点,距全国的50%相差47.6个百分点。我市大部分区域人多地少,丧葬领域的现状,给生态环境带来了不能承受之重。

我市殡葬领域亟需净化社会风气,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净化社会风气,党员和领导干部应身先士卒。生老病死是自然规律,党员干部都应该坚定信仰,做真正的无神论者。既然是党员干部,在入党的那天起,就树立了为党和人民事业奋斗终生的宗旨和信念。生前在为党和人民工作、奉献,那么在生命走到终点后树立模范作用也是理所当然。只有这样才能把抽象的规定具体化、人格化、形象化,从而形成以上率下、模范带动的辐射作用,起到春风化雨、润物无声的宣传引导作用。党员干部带头执行殡改,是社会正能量的体现,给身边的群众做了好榜样,只有全社会都能提高认识并参与执行,无条件去执行,社会风气才会更好。作为挺进改革深水区的重要参与者,党员、干部应该带头遵守党纪国法,支持殡葬改革。首先文明节俭办丧事,树立时代风尚;其次火葬和生态安葬,保护生态环境;再次文明低碳祭扫,传承先进文化;最后宣传倡导殡葬改革,弘扬新风正气。

净化社会风气,应强化引导。要着力破除广大城市农村陋习恶习,具体来说,对于城市地下殡仪馆等现象,应加以规范和引导,压缩火葬区政策执行不到位的灰色空间;对于豪华陵墓、“生居碑”等现象要逐渐取缔;对于屡屡利用修建庙宇宗祠、续修族谱等向农户集资的现象要坚决杜绝;对于增添农民负担,丧葬活动竞相攀比,大操大办等现象严厉禁止;对于看风水、选墓地、请道士、变相土葬等现象要加以引导。

净化社会风气,应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要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崇尚文明、崇尚科学的社会风气,提高农民群众的道德水平。要组织农民参加各种科技讲座和培训,组织市民参加各种积极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要倡导移风易俗,丧事简办,引导群众量入为出,科学理财,合理消费;要加强民间活动的有效管理和监督,杜绝丧事大肆操办等铺张浪费行为;要通过丰富多彩的群众性文化艺术活动,使群众愉悦身心陶冶情操,营造文明健康向上的精神风貌;积极组织开展农村文化、广场文化、校园文化等群众文化活动,通过举办业余文艺演出队下乡演出等生动活泼、引人入胜等活动形式,使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入耳入脑入心。

净化社会风气,新闻单位应营造良好氛围。要积极开展移风易俗宣传,通过开设专题、专栏等形式,积极宣传各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注重用活生生的例子来引导教育群众;要积极宣传农村丧事简办等案例,树葬、花葬等新型安葬方式;重点报道丧葬领域的陈规陋习给群众造成的危害,扶正祛邪,惩恶扬善,用反面典型来警示、教育群众;宣传活动更要树立典型,通过典型带动达到整体推进的效果,要把移风易俗活动中的典型经验加以总结推广,以点带面整体推进。

净化社会风气,职能部门都不能缺位。净化殡葬领域社会风气是一个系统工程,缺了谁的参与都做不好。纪检监察部门应倡导党员干部丧事简办,带头自律,自觉抵制封建迷信和赌博活动,对违反规定的要严肃处理;民政部门要着力提高火化率,加大出殡管理力度,限制大肆操办风气;各级基层党组织要积极承担宣传和贯彻殡葬改革的重要任务,带领广大群众移风易俗,丧事简办,节约土地,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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