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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医保服务向乡村两级下沉、向第三方机构延伸!云南这样发力→

 2023-11-27 19:56  来源:云岭先锋

为贯彻落实《社会保险经办条例》,推进医保服务向乡村两级下沉、向第三方机构延伸,构建多方联动、覆盖面广、服务规范、高效便捷的经办服务体系,按照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近日,云南省医疗保障局、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等四部门印发《云南省医疗保障经办服务向乡村两级下沉、向第三方机构延伸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提出,要实现全省医保服务事项下沉乡镇(街道)办理不少于15项,下沉村(社区)办理不少于7项;承办医保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布局合理,能满足“15分钟便民圈”需要,方便群众“就近办”、“一站办”。《实施方案》对下沉办分别提供了乡级和村级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参选清单,对延伸办提供了38项业务清单供第三方机构选择。
《实施方案》的总体目标是什么?主要工作有哪些?一起来看↓

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积极探索医保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治理创新,推进医保服务向乡村两级下沉、向第三方机构延伸,构建多方联动、覆盖面广、服务规范、高效便捷的经办服务体系,实现乡镇(街道)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中的事项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能办理的不少于15项,村(社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中的事项在村(社区)便民服务站能办理的不少于7项,各级办理事项应通过全省政务服务平台等渠道向社会公开;实现承办医保业务延伸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布局合理,能满足“15分钟便民服务圈”需要,方便群众“就近办”、“马上办”。


主要工作

(一)向乡村两级下沉


1.坚持县乡村三级一体推进。县级医保、政务服务管理部门要一体推进县乡村三级经办服务能力提升,确保医保服务进驻乡镇(街道)、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站)集中办理。积极开展试点观摩、驻点指导,推进流程优化、分层培训,强化系统配置、设施配备,规范经办流程,提升服务能力。


2.坚持应放尽放与能放即放相统一。要尊重客观实际,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按照放得下、接得住、服得好的原则推进医保服务下沉,根据乡村两级人员配备、设施设备等情况,循序渐进、科学合理选择下沉办理事项。


3.坚持下沉办与本级办相结合。遵循下级能办的事项上级也要办的思路,防止一放了之、放而不管、放而不办,最大化程度方便群众。也就是下沉到乡级的事项,县级经办机构也要办理。下沉到村级的事项,乡级和县级也要办理。


4.坚持传统办与智能办并举。下沉办理事项要紧贴群众需求,满足不同群体需要,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办理、传统办与智能办有机结合,优化导办、帮办、代办服务,提升下沉办、就近办体验感。


(二)向第三方机构延伸


1.第三方机构范围。一般指具有完备的服务网络、人员设备等基础条件和具有完善的风险防控、服务监督等制度机制,且愿意承担医保经办服务并与医保部门签订合作协议的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保险公司)、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单位(包括大型企业和高校)。


2.双方签订协议。各级医保部门与第三方机构签订医保服务“延伸办”合作协议,明确双方职责权利,确定业务延伸采用的方式(包括医保专网、公共服务网厅、自助终端、基层网厅),明确延伸办理的业务内容、有关保密条款和系统权限管理等内容。其中,延伸办理的业务内容按照经办频率高、操作流程简单、风险管理可控、群众需求较高等原则来选定。定点医药机构延伸办内容可在医保服务协议中约定。


3.设置标识标牌。原则上第三方机构应在醒目位置悬挂“医保服务站”标识牌,划定一定区域设置医保专区或专柜,提供必要的经办、引办、代办或查询、打印等服务。标识标牌应充分体现医保部门和第三方机构坚持人民至上、平等合作的精神,展现医保元素。


4.强化联动推进。各级医保部门和第三方机构要紧密协作、优势互补、互惠共赢,要区分第三方机构间的差异特点,加强布点商定、人员培训、政策宣讲、业务宣传和系统管理,共同解决好延伸办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把“延伸办”办成群众的“放心办”。

摘编自“云南省人民政府”公众号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单娟
昭通新闻报料:0870-2158276 昭通新闻网,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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