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1-27 11:07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昭通市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昭政办发〔2023〕6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昭通市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昭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4日
昭通市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年)
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扩大内需的战略部署,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着力推动供需良性循环、激发消费潜力,促进居民消费持续恢复增长,根据云南省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以高质量供给引领创造新需求,深入实施“六大战略”、扎实做好“产、城、人”三篇文章,加快完善现代消费服务体系,积极培育壮大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增强消费对经济发展的基础性作用,更好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
(二)总体目标
按照“一年打基础、两年上台阶、三年大提升”的思路,力争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推动多层次的消费促进体系更趋完善,消费环境、消费品质、消费活力显著提升,城乡消费、新型消费蓬勃发展,高质量商品和服务供给能力明显提高,消费对全市经济发展的拉动作用显著增强。
——扩大城乡消费规模。顺应消费新趋势,发挥昭通资源、区位、人口等优势,加快完善现代消费服务体系,培育壮大消费新业态新模式。2022—2024年,力争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年均增长8.5%以上。
——优化升级消费结构。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大力发展乡村旅游、农村电子商务、农产品直播带货等业态,积极培育消费新动能。2022—2024年,网络零售额年均增长25%以上,网络交易额年均增长25%以上。
——培育壮大市场主体。加大商贸流通企业培育力度,扩大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规模。到2024年,力争批零住餐企业达到24000户以上,新增限额以上企业360户以上,年销售额超过100亿元的商贸流通领军企业1家以上,年销售额超过30亿元的商贸流通重点企业2家以上,新增电商市场主体400户以上,电商直播人才自主创业1500人以上,力争本土老字号企业达到10户以上。
(一)实施“兴主体”行动
1.发展壮大骨干企业。积极培育近限企业(个体),鼓励个转企、企升限。支持骨干流通企业做大做强,对首次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企业(个体)给予奖补,对批发、零售、住宿、餐饮4类行业增速较好且作出贡献较大的企业择优给予扶持。(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扶持中小微企业。落实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和帮扶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纾困发展有关政策,发挥行业部门、金融机构、行业协会、商会等协调联动作用,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个性化、定制化帮扶服务,切实纾难解困,培育壮大批零住餐行业市场主体。(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人民银行昭通市分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3.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建立完善商贸流通、现代物流、电子商务、商业综合体等招商引资项目库和目标企业库。结合区位优势、产业发展开展精准招商,突出招大引强,全面促进商贸流通高质量发展。到2024年,力争引进3个10亿元以上商贸流通领域重大项目。(市投资促进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4.大力培育本土品牌。加大对自主品牌、原创品牌和老字号的支持力度。鼓励月中桂、万和食品、张蝴绵等老字号品牌传承技艺和研发产品,积极开发网络适销产品、旅游商品、伴手礼等文创产品,支持入驻“云南老字号”官方旗舰店,提升市场占有率、扩大知名度。支持昭通小肉串、巧家红糖、昭通苹果、昭通天麻等优势产品“走出去”开拓市场。到2024年,力争本土老字号企业达到10户以上,农产品和特色手工艺产品销售金额达5亿元以上。(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市天麻特产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二)实施“拓渠道”行动
5.加快线上线下融合消费。引导传统商贸企业在美团、饿了么等第三方平台注册,鼓励开展网订店取、网订店消、网站订货、线下配送等业务。支持有条件的商贸流通企业入驻抖音、快手等直播平台,拓展O2O新零售模式,降低运营成本,提升消费者消费体验水平。积极组织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三品一标、老字号、县域农产品公共品牌、非遗和优质旅游商品等产品入驻“一部手机云品荟”“一部手机游云南”商城。(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6.积极发展电子商务。积极为电商从业者提供政策法律咨询、手续办理等方面服务。支持微商、短视频创作者、带货达人等电商主体有序发展,做大做强。支持抖音、快手等直播电子商务基地加快发展,推动“传统交易市场+直播平台”等新业态健康发展。落实跨境电子商务有关扶持政策,引导企业用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出口增值税、消费税免税政策和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促进跨境电子商务企业对企业直接出口、海外仓监管模式发展。(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7.大力发展会展经济。坚持“走出去”“请进来”工作思路,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南博会、进博会、广交会等大型展览展销,帮助企业拓展市场、提高知名度。办好苹果产业大会等展会活动。借助厦洽会、西洽会等投资平台,围绕“5个千亿元级产业”开展专题推介,招引一批重大商贸项目落地,助推昭通与国内国际经贸合作走深走实。(市商务局、市投资促进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三)实施“强供给”行动
8.加快培育消费新业态。加大5G网络、数据中心、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探索发展智慧超市、智慧商店、智慧餐厅、智慧景区、网上菜场等新零售业态,积极推广无人便利店、智能售货机等无人零售业态发展。(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9.加快发展连锁经营。以昭通小肉串、乌骨鸡、月中桂糕点等特色美食为重点,探索开展连锁经营试点建设,培育一批规模大、网点多、实力强的连锁经营企业,满足消费者多样化需求,促进零售、餐饮等传统服务业高质量发展。(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10.推动外贸转型升级。立足资源优势,依托绿色能源、绿色硅铝、磷基及新能源电池材料、高原特色农业等产业,全力支持昭阳、水富经济技术开发区申报外贸转型升级基地,提升出口企业创造力、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促进外贸企业内外贸易一体化发展。(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四)实施“建载体”行动
11.积极打造特色商圈。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鼓励各县、市、区以历史文化、餐饮美食、文化创意、旅游休闲等为主题,结合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打造各具特色、错位发展的特色商圈。持续开展步行街改造提升,打造一批环境优美、管理规范、业态丰富、功能完善、智慧便利、特色鲜明、底蕴深厚的步行街。到2024年,力争打造3个以上省级示范步行街。(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12.打造一刻钟便民生活圈。鼓励各县、市、区结合旧城改造、棚户区改造和城市更新等项目,推动药店、超市、生鲜果蔬、快递代收点等便民商业设施进社区。支持各县、市、区不断丰富社区商业业态、补齐设施短板、创新服务能力,打造一批布局合理、业态齐全、功能完善、智慧便捷、规范有序、服务优质、商居和谐的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到2024年,力争打造15个以上省级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13.大力发展夜间经济。支持昭阳“昭通里·美食街”、镇雄亿联国际商贸城等消费集聚区发展壮大。鼓励各县、市、区立足自身特色、资源禀赋和发展定位,围绕夜游、夜食、夜购等夜间消费活动,打造一批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到2024年,打造特色美食街区26条(个),休闲街区和夜间消费集聚区25条(个),实现县级夜间消费集聚区全覆盖。(市商务局、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14.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以县乡村商业网络体系和农村物流配送“三点一线”为重点,整合现有县乡村电子商务服务网点,鼓励连锁商贸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等下沉农村。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打造一批县域商业示范试点,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到2024年,实现彝良、盐津、大关、水富4个县(市)县级有综合商贸服务中心和物流配送中心、乡镇有商贸中心和物流配送站、村村有便利店并通快递服务的目标,争取昭阳、鲁甸、巧家、镇雄、威信、永善、绥江获得县域商业体系建设中央资金支持。(市商务局、市交运局、市供销社、市邮政管理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15.加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支持商贸流通企业设立仓储配送中心和前置仓,缩短物流配送半径。优化物流配送车辆通行管理,保障运输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品等配送车辆通行顺畅,提高物流配送效率。到2024年,实现乡(镇)物流网点全覆盖,力争村级物流全覆盖。(市发改委、市交运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五)实施“惠民生”行动
16.促进大宗商品消费。以汽车、家电为重点提振大宗消费,持续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积极开展家电“以旧换新”及下乡活动。鼓励汽车、家电销售企业发放各类消费券、优惠券,赠送保养和保险服务,及时推出特价车型,实行低价促销、团购促销、整点秒杀等活动。鼓励金融机构对居民购买新能源汽车、绿色智能家电、智能家居、节水器具等绿色智能产品提供信贷支持。(市工信局、市商务局、人行昭通市分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17.打造促消费活动品牌。积极争取上级资金,用好协会、金融机构等资源,组织开展“彩云”系列消费券发放活动。深入实施质量强市,按照《昭通市品牌和质量工作扶持办法》,认真组织开展“昭通10大老字号、昭通10大名特小吃”评选活动。组织商贸流通企业适时开展促消费活动。(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人行昭通市分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18.保障基本民生消费。更新和充实全市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企业名录,完善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措施,持续做好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的日常监测和动态调控,落实好粮油肉蛋奶果蔬和大宗商品的保价稳供措施。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采取增加商业库存、线上下单线下配送、设置社区移动售卖点等方式保障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对市场保供贡献突出的企业,视工作开展情况给予适当支持。到2024年,力争新增3家企业进入省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企业名录,新增12家企业进入市级生活必需品应急保供企业名录。(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六)实施“优环境”行动
19.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标准,优化办事流程,减少办事成本,提高办事效率。积极推行“一部手机办事通”APP应用,全面推动“跨省通办”“省内通办”“一件事一次办”,实现更多事项“网上办、掌上办”。简化需经公安机关批准安全许可的活动审批流程,对同一场地举办相同内容的多场次活动,且活动为相同主办方和参展商的,实行1次许可。选择具备外摆条件、有统一运营管理能力的特色街区、商业综合体外广场,放宽临时外摆限制,允许在周末及法定节假日推行临时外摆活动。(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0.营造放心消费环境。加快建设覆盖线上线下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开展好“诚信兴商宣传月”主体宣传活动和成品油、二手车、拍卖、新车销售、单用途预付卡等商贸流通领域的抽查检查工作。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和信用信息共享应用,不断提升社会诚实守信意识,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1.加大财政金融支持。统筹和争取财政资金对全市促消费工作给予支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提供更多符合全市产业发展方向、贴近消费需求的消费信贷产品。(市财政局、人行昭通市分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2.强化促消费活动宣传。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资源,充分发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作用,利用大型商超、商业综合体等LED显示屏开展重点促消费活动宣传,打造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格局,有效提高经营者和消费者的知晓率及参与度。(市商务局、市政府新闻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发改、工信、财政、公安、民政、住建、交运、农业农村、商务、文旅、市场监管、政务服务、投资促进等部门和11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加强对促消费工作的统筹协调、工作调度。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主要负责同志兼任,负责日常工作的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和跟踪问效。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促消费对地方经济增长的重要意义,分工协作、全力以赴推动全市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落地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完善日常调度机制、通报机制和工作落实机制,加强促消费工作调度,统筹协调、组织推动、督促指导本计划落实。市直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职,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细化目标任务,协同推动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细化措施办法,确保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发动。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职责,多渠道、多形式开展宣传发动,特别是要广泛宣传各项奖补政策和措施,增强社会信心,引导消费预期,努力营造良好氛围,确保实效。
附件:昭通市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昭通市促消费稳增长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重点任务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