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云南发布
2023-11-21 11:40近日,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农业农村厅、云南省乡村振兴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推进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10项重点任务,加快推进云南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云南发展林下经济利用面积达到6000万亩以上,年产值达3000亿元以上。涉林下经济国家级龙头企业5家以上、省级龙头企业100家以上。
《意见》明确,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市场主导、政策引导;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科技支撑、创新发展等原则以及用活林地资源政策、加大财税金融支持等保障措施,从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一步放活集体林地经营权,拓展林下经济发展空间,鼓励各地加大金融支持给予保障等方面,加快10项重点任务:
大力发展林下种植业。因地制宜推广林药、林菌、林菜、林草等种植模式。坚持绿色化、有机化,聚焦“十大云药”,突出发展药食两用中药材品种,以三七、天麻、滇重楼、石斛、砂仁、草果、滇黄精、云茯苓、白及等道地药材为重点,建设林下药材种植基地。充分利用林下或林缘仿野生培育羊肚菌、香菇、木耳、大球盖菇等高产高效菌类,推广示范种植。推进魔芋、金雀花、刺五加、长蕊甜菜、山药等林菜种植基地建设。培育一批国家林下种植示范基地,示范推广先进实用技术和发展模式。
积极发展林下产品采集业。依法适度对森林中可利用的非木质资源进行采集利用,培育发展野生菌类、森林蔬菜等林下产品采集业。科学利用林地资源,加大人工保育促繁力度,以松茸、牛肝菌、松露、干巴菌、鸡枞等高原特色野生食用菌为主,创新采取“封山保育、人工促繁、包山养菌”等方式促繁育菌,大幅提升野生菌规模和质量。积极开展笋用竹、楤木、香椿等林下采集类资源的培育。
适度发展林下养殖业。推广林畜、林禽、林蜂等发展模式。以地方特色优质品种为主,依托森林、林地及其生态环境,在林内适度发展家畜、家禽、林蜂等。将林下养殖和林下饲草种植,统筹纳入畜禽养殖、动物防疫、加工流通和绿色循环发展体系,拓展畜牧业发展空间。根据森林资源状况,合理放养中华蜜蜂,发展养蜂产业。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规范开展药用、观赏、科研等非食用用途且人工繁育技术成熟的动物养殖。
大力发展森林景观利用。充分发挥云南独特多样的森林景观资源优势,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产业。加快推进森林景观绿化美化,着力提升生态旅游服务水平,打造国家森林步道、特色生态旅游线路、新兴生态旅游地品牌。加快国家级和省级森林康养基地建设,开展森林城镇、森林村庄、森林人家建设,大力推进森林康养与医疗、养老、体育、文化等行业深度融合,积极开发森林医养、森林研学、森林旅居、森林温泉、森林运动、森林食疗等类型新产品,逐步完善森林康养产品体系。
育强壮大市场经营主体。鼓励各类社会资本进山入林,鼓励国有林场发展林下经济,以整合扩大产业规模、提高精深加工、冷链贮运、营销能力为重点,培育引进一批链主企业。加快招商引资,引进专精特新企业,与当地成长性好、市场前景广的龙头企业联盟构建产业集群。扶持小而特的本土特色企业向特而精、精而强发展。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立“两山合作社”,将分散、零碎的林草资源整合,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大力推行“公司+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等模式,建立完善“双绑”利益联结机制,提高林农组织化水平和抗风险能力。鼓励返乡入乡人员通过发展或参与林下经济相关产业,实现就地就近创业就业。
促进林下产品加工转型升级。招引培育一批产地初加工经营主体,在林下产品主产区加强初加工和仓储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林下中药材、野生菌、森林蔬菜等加工企业立足产地,合理布局初加工,推进林下产品产地趁鲜初加工。积极推进林业产业示范园区建设,完善园区配套基础设施,引导林下产品加工企业向园区聚集,形成产业链上下游配套。支持林下中药材、森林食品、动物饲料等精深加工和新产品研发,延伸产业链,不断提高附加值和综合效益。
强化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完善云南林草产业信息管理系统,加强林下经济统计监测。加快制定林下经济产品标准,种植养殖、采集等技术规程和森林生态功能影响评价标准,建立完善标准化生产体系。依托现有农产品检测中心,加强食用林产品质量检验检测和监督管控。深入推进林下产品追溯体系建设,构建从产地利用、种植管控、采集、生产、包装、存储、运输等各个环节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全产业链监管体系。
培育林下经济特色品牌。广泛组织林下产品参与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农产品地理标志、森林生态标志产品认定,积极参与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原产地保护标识等认证。强化商标品牌意识,支持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有市场规模和前景的特色林下产品争取进入国家新资源食品目录或地方特色食品目录,提升产品价值。强化品牌战略意识,着力培育一批云南野生菌、林下药材、森林蔬菜等市场号召力强的知名品牌,推动建立“云”系列林下产品品牌体系,做优做强拳头产品。鼓励和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博(展)览会,宣传推介林下产品,扩大品牌影响力。
拓展产销贸易服务。优化传统线下市场布局,统筹产销地、集散地批发市场和集配中心建设,加强市场供求信息服务,引导产销衔接、以销定产。推荐企业与电商平台合作,推动更多优质林下产品上线交易。推广实施“互联网+林下经济”营销模式,推进传统营销模式与电商集群、直播带货、社区营销等新兴营销模式共同发展。支持地方政府、行业协会和产业联盟定期举办展销活动,促进产品销售。
推进基础设施建设。依据林下经济基地建设需求,结合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加大林区道路、灌溉、电力、通讯和网络等基础设施投入,将其纳入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并优先安排。依托城市配送冷藏车便利通行等政策,支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发展,降低冷链物流运输成本。探索推进林下经济与产品流通设施数字化有效衔接,开发适应林下经济产业发展的信息技术、产品、应用和服务,推动数字技术赋能林下经济产业转型升级。
资料: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