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2015-08-28 18:34谭文萍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试行)》。《规定》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从严管理干部要求,对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问题作出具体规定,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重点还是要解决干部能下问题。
长期以来,干部能上不能下依然是选拔任用干部的老大难问题,干部“能上不能下”给干部队伍建设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一些领导干部从基层一线一步步走到一定的行政岗位,受"下必有错"观念影响,就认为自己在基层奋斗了这么多年,只要自己在这个岗位上不犯重大错误,就可以在这个岗位上“享享清福”,就算犯了错误,等待风声过境依然有机会平调或升迁,因此开始不作为,甚至乱作为。在其位而不谋其职,定然作不出工作成绩,或者是做些“表面文章”应付下级,忽悠上级,这样的干部虽然来自基层却容易忘记基层群众疾苦,不但不能干出工作业绩,而且还会妨碍其岗位作用的发挥。这种能上不能下不仅影响了干部队伍活力,还使一些政治觉悟高,敢于担当,服务能力强的人想为而无位。这就要求干部从根本上解决“下必有错”“下就是贬”的旧观念,严格执行退休制度、任期制度,正确对待"上"与"下",营造良好的选人用人环境。
此次《规定》出台,明确了干部“下”的6种渠道,分别是到龄免职(退休)、任期届满离任、问责处理、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干部、健康原因调整和违纪违法免职。6种渠道明确了下的标准,规范了下的方式,疏通了下的渠道,给足了干部下的台阶,有利于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从政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