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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通告(第一号)

 2017-03-31 18:21  来源:昭通市人社局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昭通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通告(第一号)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政策及《昭通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意见(试行)》(昭人社发〔2015〕3号)的规定,经昭通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昭通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考核,择优聘用。

二、招聘条件及拟招聘岗位数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招聘单位考察时仍未取得毕业证的普通高校全日制学生;

3.在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因违纪违规,尚在禁考期内的;

4.受过党纪、行政处分尚未解除处分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违法违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5.截止报名时已经录(聘)用为事业单位和党政群机关的在职在编人员或参加昭通市2017年优秀紧缺人才招聘已签订就业协议的;

6.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招聘条件的。

(二)拟招聘岗位数

昭通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879名,其中市直事业单位109名,昭阳区57名,鲁甸县23名,巧家县122名,盐津县86名,大关县80名,永善县88名,绥江县44名,镇雄县101名,彝良县64名,威信县57名,水富县48名,具体岗位设置情况详见附件1《昭通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要求

(一)报名方式:统一在云南人事考试网进行网络报名(学历要求为本科以上的乡镇农业综合服务机构免笔试的岗位采用现场报名,具体的报名时间和地点详见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后续发布的有关通告)。

(二)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4月11日9:00至4月17日18:00。

(三)网上交费时间:2017年4月12日9:00至4月19日24:00。

(四)网上报名网站:云南人事考试网站(www.ynrsksw.cn;www.ynrsksw.net;www.ynrsksw.com)。

后续工作及其他事项查询网站: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zthrss.gov.cn)。

(五)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在2017年4月11日9:00至4月17日18:00期间登录云南人事考试网站,按报名系统提示进行报名。

2.报名时,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报名时所填专业须按照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含括号内的专业方向)。凡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实的,按弄虚作假处理,取消进入本次招聘下一程序的资格,并按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凡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不全或错误而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报考人员须仔细核对填报的信息及上传的照片,报考信息一经提交或审核通过,不再允许作任何修改。因身份证过期、信息填写失误、照片模糊、变形,造成后续考试过程出现问题的(无法进入考场或无法通过复审等),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六)资格初审

1.网络报名资格初审采用计算机审核与人工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计算机根据报名信息对照岗位需求判定报考者是否符合岗位报名条件,计算机无法判定时,提交审核单位进行人工审核,审核结果最迟于第二天返回。在此提醒报考人员根据提交报考申请时限及审核时间安排,及时提交报考申请。

2.报名系统将于4月17日18:00准时关闭,系统关闭以后报考人员将不能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数据修改。如果因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不符合岗位要求而导致审核不通过而又无法再次报名的,其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3.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岗位,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再允许任何修改。

(七)网上缴费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4月19日24:00前进行网上缴费。据云价收费〔2011〕15号文件规定,每名报考人员需缴纳100元考试费用,逾期未进行缴费的,视为不参加考试。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员和城市低保人员,凭相关证明材料可减免笔试费用。符合享受减免条件的报考人员,请于5月5日至6日由本人或委托人到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确认,办理退费手续,逾期不再受理。

(八)岗位削减

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方能开考。边远民族贫困地区事业单位招聘,经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可不受开考比例的限制。达不到开考比例要求的,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可进行调整、归并;无法调整、归并的,取消招聘计划。因政策原因导致无法开考的报考人员退还报名费;因报考人员原因届时不能考试的,一律不予退费。

(九)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17年5月31日上午9:00至6月3日12:00登录报名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打印中如遇问题,请登陆上述网站查询或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考试中心联系解决,电话:0870-2125983。

四、考试方式、考试内容和资格复审

(一)考试方式和考试内容

本次招聘考试原则上只进行笔试,笔试分为综合管理类、社会科学专技类、自然科学专技类、中小学教师类、医疗卫生类五个考试类别,每一类别都分别对应考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个科目。综合应用能力考试满分为150分,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满分为150分(考试归类情况见附件3《昭通市2017年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归类及测试方向》。综合应用能力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总分为300分。

笔试设最低控制线,最低控制线为各笔试专业类别参加考试人员有效笔试成绩平均分的70%。需要面试的岗位,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达到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方能进入以后的招聘程序(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名单统一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

昭通市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不指定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机构开展考前培训。

(二)资格复审

1.只进行笔试的岗位依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从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最后一名总成绩并列的,综合应用能力成绩高的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如综合应用能力成绩也相同,则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加试笔试的方式择优进入后续考核、体检等环节。

报考岗位要求为硕士研究生及其以上学历(须具有硕士及其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不进行笔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面试考核后,按照报考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报考乡镇农业、林业和水利站所岗位要求本科以上且专业对口免笔试的报考人员,不进行笔试,资格复审合格后由用人单位的市级主管部门面试考核后,按照报考人员面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拟聘用人员。

2.资格审查将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一个环节查出不符合通告要求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3.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按相关通告要求在规定时间携带相关资料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4.资格复审中若出现不合格者,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进行递补,但递补只进行一次。资格复审结束后,后续任何环节若出现不合格者,将不再进行递补。

五、笔试时间、地点及加分政策

(一)笔试时间

2017年6月3日:

上午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上午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二)笔试地点

具体的笔试地点见报考人员准考证。

(三)笔试加分政策:

1.优秀运动员加分。

对我市优秀运动员,依照《昭通市人事局昭通市文化体育局昭通市教育局关于对昭通市优秀运动员就业升学给予政策性优待的通知》(昭市人通〔2008〕89号)文件精神执行。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交由市文体局出具的证明及相关资料。

2.革命烈士的子女和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笔试成绩加3分,资格审核时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3.定向招聘村干部加分。

(1)任职年限加分:截止报名时,年龄在40周岁以下、连续任职满4年以上、且在岗的村干部可以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的岗位。每续任满一年的加0.5分,累计不超过7.5分。任村干部(村支书、副支书、主任、副主任、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期间,任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

(2)表彰加分:在任职期间受省部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加10分,受省级部门或市委、政府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加8分;受市级部门和县委、政府表彰或授予荣誉称号的加6分;受县级部门和乡镇党委、政府表彰的加2分。

2014年11月10日以后获得的市级及市级以下的表彰奖励不予加分。

多次受表彰的按对应的表彰部门从第二次开始每次分别省以上加4分、市加3分、县加2分。同年内同时符合省级以上表彰、市级表彰和县级表彰加分的,选择分值高的一项加分,不累计加分。

以上政策累计加分不超过15分。

4.以上第3项加分政策的只对报考定向招聘村干部的人员加分,村干部报考其它岗位不加分。以上三项政策不累计加分,只能选择其中最高一项进行加分。

符合1、2项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必须于2017年5月8日至9日带齐相关资料到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加分,符合第3项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按照后续的有关通知的要求和程序通过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进行加分,加分结果将在昭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统一公示,在规定时限内未申请加分的报考人员一律不予办理。

六、体检、考核及聘用审批

(一)体检

资格复审合格和面试后的人员按岗位所需招聘人数等比例进入体检,体检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安排到指定的县级以上具有体检资质的医院进行体检,有行业体检标准的按行业体检标准体检,无行业体检标准的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体检。

(二)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核,考核工作由用人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审阅个人档案、复查资格条件等多种形式,考察报考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勤政廉政情况、有无违法犯罪记录和有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是否为在职在编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等方面的情况。考核时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个人档案或协助用人单位调阅其档案,若在规定时间内未能提供个人档案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公示和聘用

考核合格者即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将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后,按相关规定程序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聘用手续。所有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稳定乡镇干部队伍落实乡镇干部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云办通﹝2015﹞32号)规定,新招聘到乡镇的事业单位人员在乡镇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前3年必须在本乡镇工作,3年后可以在乡镇之间流动,服务期(含试用期)满2年后可以参加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在最低服务年限内上级机关事业单位不得借调或调动。

七、考试组织及纪律

(一)报考人员对自己报名时填写的信息负责。报考人员应信守本人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报名资格审核是根据报考人员在网络报名时签署的诚信承诺,视报考人员填写信息为真实信息而进行的审核。由于网络报名阶段已经对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和岗位招考条件做过审核且比对合格,所以后期现场的资格复审不再用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与岗位招考条件进行比对,只进行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一致性的比对及对证明材料真实性的审验,如果报名填写信息与报考人员所持证明材料两者不一致,报考人员将被视为违反了诚信承诺,由此带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或其他后果将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

(二)本通告所附相关文件与通告具备同等效力,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因不遵守规定或个人疏忽造成的报考失误所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若在报名、考试、考核、体检、聘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舞弊行为或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参照人社部《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反本实施办法招聘的人员,一经查实,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三)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其他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四)整个考试聘用工作,在昭通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报名、考试、考核、体检及其它事宜通知时限内,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者即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公开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和结果公开,整个考试聘用工作接受上级人社部门的指导和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咨询电话(按报考岗位)

市直属部门0870-2121586、2136550(报名期间2125983)

昭阳区0870-2121009

鲁甸县0870-8123936

巧家县0870-7124117

盐津县0870-6632863

大关县0870-5621443

永善县0870-4129026

绥江县0870-7627483

镇雄县0870-3121833

彝良县0870-5124123

威信县0870-6126978

水富县0870-8639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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