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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05 22:04经查,威信万方天然气有限公司等113户企业, 存在连续6个月以上未正常开展经营活动、未履行年度报告公示义务或在办理营业执照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等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五条之规定,我局已于2016年5月10在昭通日报做了限期办理注销登记或税务登记的公告,我局拟对在公告期届满后仍为办理注销登记或税务登记的企业营业执照予以吊销。上述企业对该处罚享有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的权利。如要求听证的,应自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书面提出听证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联系电话0870-6121499
威信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一六年六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