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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4-29 15:38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6〕56号)和《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的通知》(云国税发〔2016〕99号),昭通市地税系统于2016年3月18日至4月15日启动金税三期工程决策二包纳税信用管理系统升级版,开展2015年度纳税信用评价工作,评选拟公布我市27户A级纳税人名单,名单如下:
1、长江三峡实业有限公司溪洛渡接待中心;
2、彝良县祥和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3、云南鸿翔一心堂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彝良塘房街连锁店;
4、盐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5、盐津三川能源有限公司;
6、盐津三河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7、盐津县粮油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8、盐津云拓工贸有限公司;
9、绥江供电有限公司;
10、昭通新华书店有限公司绥江分公司;
11、绥江县兴达家政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12、绥江县粮油购销储备有限责任公司;
13、水富县华南建筑安装有限公司绥江分公司;
14、镇雄中豪印刷有限公司;
15、镇雄县威鑫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16、镇雄县丰源种业有限责任公司;
17、镇雄县力兴经贸有限公司;
18、镇雄县镇源危险货物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19、镇雄县琦斌农机汽车贸易经营部;
20、威信县汇源有限责任公司;
21、水富县华南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22、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绥江县支行;
23、昭通市湘通混凝土有限公司;
24、昭通市滇东信缘商贸有限公司;
25、云南凤凰纸制品有限公司;
26、龙博饲料有限公司;
27、盐津鸿达宾馆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调查核实不宜公布的情况,特向社会公众和广大纳税人征求拟公布的A级纳税人目前是否存在下列情况的意见:
(一)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被法院判决犯罪或被公安、检察机关宣布或通报为涉嫌犯罪。
(二)企业因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被贵单位列入行业“黑名单”。
(三)企业存在公布后可能产生严重不良社会影响的行为。
若有意见,请向昭通市地方税务局征纳科(昭通大道中段市地税局405室)进行反馈,联系电话:0870-2222290。征求意见时间为:2016年4月29日至5月6日。
昭通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