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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总书记亲切会见,云南这3家单位做了什么?

 2023-11-08 20:45  来源:云南网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20周年。日前,中央政法委在全国范围内评选出104个“枫桥式工作法”单位。

11月6日,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云南网记者从云南省委政法委获悉,云南省共有3家单位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它们是: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保山市隆阳区杨柳乡、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南屏派出所。

那么,云南这些单位有什么样的创新工作法?又形成了什么样的“枫桥经验”?

一、什么是“枫桥经验”

首先,我们来认识“枫桥经验”。

“枫桥经验”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源于浙江诸暨枫桥干部群众的创造和政法工作的生动实践,“发动和依靠群众,就地化解矛盾,坚持矛盾不上交”是其最基本的内涵。

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新华社记者 谢环驰 摄

1963年11月,毛泽东同志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此后,“枫桥经验”从一地走向全国,扎根广袤中华大地,在火热的社会实践中拔节生长、枝繁叶茂。 

在“枫桥经验”走过第40、50、60个年头时,习近平总书记两次实地调研、一次作出重要指示。

2003年11月,时任浙江省委书记习近平来到枫桥司法调解室调研,并出席当天召开的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40周年暨创新“枫桥经验”大会。他指出,在改革开放新时期,虽然面临的形势任务都发生了变化,但“枫桥经验”没有过时。

2013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

去年10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写入了党的二十大报告。

今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9月,总书记专程赴枫桥经验陈列馆考察,重温“枫桥经验”诞生演进历程,了解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情况。强调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走过一甲子,“枫桥经验”这一“发动和依靠群众”的基层治理经验经久不衰、历久弥新。

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发展,形成了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和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党的领导下,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自己的事情,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二、“枫桥经验”在云南

新时代“枫桥经验”彰显了中国基层社会治理的独特优势和强大活力。

云南积极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和实践推广,扎根基层,走近群众、服务民生。本次云南省入选的3个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就是其中的样本。

昆明市盘龙区青云街道从“人”和“事”两大要素入手,探索创新“三有”心理疏导解纷工作法,实现隐蔽问题及时发现、心理问题主动疏导、矛盾纠纷有效化解。有人走访发现——整合社区辅警、城管队员、小区保安和党员等力量,组织动员社区能人、法律明白人、楼栋长、党员等开展入户走访。有人提供帮助——开展团体心理辅导、维护心理健康与家庭和谐等心理健康知识宣讲,为孤寡老人、失独老人、心智障碍青少年家庭提供一对一心理咨询及帮扶服务,每季度为在校学生开展心理辅导讲座并设置心理辅导专线等。有人心理疏导——以综治中心为载体,整合矛盾纠纷调处和心理疏导资源力量,完善心理咨询、心理疏导、危机干预机制,为有需求的当事人提供情感沟通、关系修复、法律咨询等服务,将纠纷调解与心理服务同步进行,做到事结心顺。

保山市隆阳区杨柳乡聚焦家庭这个最小治理单元,变坐等调解为主动排查、主动服务,逐步形成“关注帮扶”工作法,确保情况早掌握、问题早发现、工作早介入、矛盾早化解。对照“邻里纠纷、家庭矛盾、家庭困难”等17项评价标准,综治、公安、妇联、民政等职能部门会同基层组织按照“人居住所看一遍、家庭成员谈一遍、左邻右舍问一遍、家庭关系理一遍、职能部门核一遍”的要求,每月开展全覆盖摸排,并召开联席会议,精准评估定级。对重点关爱服务家庭乡级包保,每半月至少入户走访一次;关爱服务家庭村级包保,每月至少入户走访一次;一般家庭村级关注,每季度至少随访一次。并逐户制定包保方案、确定包保责任、落实关爱措施。

南屏派出所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普洱市公安局思茅分局南屏派出所,针对辖区邻里矛盾纠纷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等实际,推出“融、问、调、议”四字工作法,取得了很好成效。主动“融”通邻里——组建以民警为骨干的普法队伍280人,指导各社区开设“法治动力超市”,开展“守法模范户”评比活动,举办居民公约、家风家训、以案释法等宣讲。勤于“问”清民情——组织网格员开展访民问盼、访邻问怨、访贫问苦“三问”活动,做到党员户、贫困户、老干部户、退伍军人户、意见户“五必访”。积极“调”化心结——建立“民警+人民调解+法律明白人+N”调解队伍15支,采取谈心事、建信任、讲道理“三步走”方式化解矛盾。推动“议”止纷争——在社区成立“五老说事评议室”,发挥好“五老”优势,将各类邻里纠纷隐患发现在早、介入在前、处置在先,实现“小矛盾不出楼栋、一般矛盾不出小区”。

入选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单位,是对各家单位工作探索创新的肯定,也是对全省干部群众的鼓舞。踏上新征程,将激励大家把新时代“枫桥经验”与云南边疆民族地区实践紧密结合,把平安稳定创建在基层,问题隐患解决在基层,谱写边疆治理新篇章。

云南网记者 李斌

审核:莫娟   责任编辑:单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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