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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2015年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公告(第一号)

 2015-11-10 17:49  来源:

根据《昭通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昭人社通〔2013〕218号)的有关规定,昭通市委组织部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度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下同)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及计划数

(一)遴选范围

全市范围内在编在岗的科级以下(不含科级)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

(二)遴选计划数

市直各单位拟对10个岗位面向全市进行公开遴选,遴选条件和要求详见《2015年度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简章》(红色扎西网www.ztdj.gov.cn)。

二、遴选资格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遴选的公务员原则上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二)年龄及学历要求:35周岁以下(1979年11月9日以后出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三)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15年11月9日),且历年公务员年度考核均为称职以上等次;

(四)具有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经历;

(五)具有胜任公开遴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一)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二)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四)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遴选工作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2015年11月16日)

参加报名人员根据自己所学专业及其他条件选择报考岗位,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遴选岗位。报名及资格审查由昭通市委组织部考试和测评中心与公开遴选单位共同组织。

1.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报名时间:2015年11月1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昭通市人才市场(昭阳区晨曦路56号)。

报名采取现场集中报名的方式,报名期间各遴选单位在昭通市人才市场集中开展报名和资格审查工作。

2.报名所需资料

参加报名人员需持以下证件及资料到现场进行报名:

⑴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⑵《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表》、《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经历证明》、《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报考诚信承诺书》原件各一份。

⑶《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复印件一份。报名人员所在单位人事科室或县区组织人事部门需要对《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登记表》进行审核,签署“此件与原件一致”字样并盖章。

⑷近期免冠彩色小一寸照片5张。

3.资格审查及信息公布

各单位根据遴选公告和招考简章的要求,对参加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将审查结果报公务员主管部门。每个公开遴选岗位与符合报名条件人数比例原则上不得低于1:5,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报名审查通过人数相应地裁减遴选计划数,裁减后仍无法达到开考比例的,则取消该遴选岗位。遴选急需紧缺专业人才或定向遴选选调生,如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各遴选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写出书面请示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在红色扎西网(www.ztdj.gov.cn)上公示报名审查及岗位削减等信息。

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后,确定列入后续遴选程序的人员,均不得放弃面试、经历业绩评价、体检、考察等后续的遴选环节。如放弃和不按时参加的,视为故意扰乱考试秩序、浪费遴选资源,一律取消遴选资格,三年内不允许参加全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处分。

(二)笔试(2015年11月28日)

笔试由昭通市考试中心具体负责,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以及遴选岗位所涉及的专业知识。笔试不指定任何考试辅导用书,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训机构进行此次公开遴选公务员的考前培训。

1.笔试准考证领取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请于2015年11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携带本人身份证到昭通市考试中心(昭阳区晨曦路56号,昭通市人才市场内)领取准考证,并妥善保管。

2.笔试科目、时间、地点

笔试只测试《综合知识》一个科目,笔试时间为2015年11月28日上午9:00—11:00,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或者有效的身份证明)进入考场考试,缺一不可。

3.笔试岗位排名计算

笔试岗位排名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计算,成绩相同的排名相同。有两人并列第1名,则不再有第2名,后续的排名直接为第3名,岗位的其他排名按此类推。

4.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结束后,由公务员主管部门结合各岗位笔试情况确定各岗位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下的报考者不能进入面试。根据进入面试人员数与遴选岗位数3:1的比例,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数与遴选计划数不足3:1的,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遴选计划数的实际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笔试后,考生笔试成绩、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等信息将在红色扎西网(www.ztdj.gov.cn)上进行公示。

(三)面试(2015年12月上旬)

面试由各公开遴选单位组织,面试考官为7人,其中公开遴选单位以外的考官一般不少于3人。公开遴选单位以外的考官由昭通市委组织部从全市公务员面试考官库内随机抽调。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统一划定为70分,面试成绩未达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总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后续遴选程序。面试方式由各遴选单位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合理采用。面试的具体时间另行确定并通知。

(四)经历业绩评价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之和,按每个遴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与遴选计划数不足2:1的,以岗位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与遴选计划数的实际比例确定进入经历业绩评价人选。)经历业绩评价由公开遴选单位负责组织,主要评价参加遴选人员学习和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受表彰情况、岗位匹配程度等。

(五)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的确定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经历业绩评价之和,按每个遴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以2:1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和体检人选。公开遴选的笔试、面试成绩和经历业绩评价成绩均按100分制计算。综合成绩的计算方式为: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40%+经历业绩评价成绩×20%。(每项成绩计算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出现体检或考察不合格情形时,只在初次出现不合格人员的阶段从岗位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依次进行一次性递补。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参加考察或体检的人员仍少于遴选计划数2倍比例的,则按照实际人数进行考察或体检。

考察和体检工作由公开遴选单位负责组织。考察主要对被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情况及其政治业务素质与公开遴选岗位的适应程度进行全面了解,重点考察德的情况、工作实绩和群众公认程度。对在基层一线窗口单位工作的考察对象,要注重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体检严格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标准组织实施。考察和体检的具体时间由各遴选单位另行通知。

(六)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公开遴选单位根据考生的总成绩、考察情况以及体检结果,集体研究决定拟遴选人选,并报市委组织部审核。拟遴选人员在公开遴选单位及拟遴选人员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公示期满不影响遴选的,报市委组织部审批后办理转任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遴选,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遴选。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遴选资格。公示完毕后,考生未按公务员主管部门发出的通知按时到遴选单位报到的,视为故意扰乱考试秩序、浪费遴选资源,一律取消遴选资格,终身不得参加全市公务员公开遴选,并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调离工作岗位或处分。

四、纪律与要求

各公开遴选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昭通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实施细则(试行)》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做好遴选工作,参加公开遴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纪律,如在遴选中发现任何单位或个人的违纪违规行为,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严肃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870—2128956

昭通市考试中心报名咨询电话:0870-2125983

昭通市第二纪工委监督举报电话:0870-22207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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